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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廳的方綺已經恢復了平時的狀態,衣服也重新換好了,剛才安泉的按摩讓方綺幾天來的倦意盡去,而適當的刺激更讓方綺的精神十足,甚至有些亢奮起來。

「飛凌呢?」看到安泉襯衣再次和剛才的外套一樣完全溼透,方綺眼角有了一絲苦澀,因為她忽然發現眼前的這個男人,似乎跟自己的表妹有著明顯的曖昧關係,而自己卻已經開始對他動心了。

「馬上出來了!」安泉看了一眼明顯剛剛修飾過自己,還補了淡妝,誘人程度完全不下於飛凌的女子,丟下一句話之後,在客廳的一角開啟自己的旅行袋,拿出換洗衣服,考慮了一下,走進了飛凌和方綺這幾天的臥室。

「表姐,我們好像要去警察局的!」圍著浴巾就這麼走出來的飛凌,穿過客廳,向臥室走去,邊走邊說道:「我先換好衣服。」

「喂,安……」根本來不及阻止飛凌行動的方綺,剛說一個字,飛凌就已經把門開啟了。於是剛剛把衣服全部脫了下來的,穿著一條內褲,兩分鐘前被飛凌挑起的慾望還沒有完全消退,男性的象徵仍然堅挺的安泉,就這樣完全暴露在兩個女人的面前。

飛凌目瞪口呆,卻並沒有把門關上,反而很有興趣地上看下看,回頭看了同樣呆呆注視著安泉的方綺一眼,說道:「身材不錯,可以去當健美教練了!」

於是整個中午,在巴黎這家四星級酒店的豪華套房裡,從始至終都被一種曖昧的氣氛所籠罩,即使是將要出門的時候,也沒有例外,反而因為安泉換衣服的舉動,而讓這種曖昧的氣氛達到了頂點。

正文 第四卷 迷霧

第一章保釋

保鏢守則第九十一條:通常來說,在有警察存在的環境裡,當事人的安全會更有保障一些,因為保鏢的工作極少與執法機構發生衝突,因此理論上,如果有警察存在的話,當事人的安全係數可以提高一級。當然,在特殊情況下,也會存在例外。

※※※

巴黎西區的警察總署,富有浪漫氣質的年輕警官們,正在跟飛凌的歌迷交換心得,雖然有一部分從中國跟到歐洲來的歌迷其實並不太會說法語,但幸好十幾年來持續的中國文化熱,已經讓一大部分的巴黎警察學會了簡單的漢語,有幾位甚至專門選修過漢語言文學,因此溝通方面並不存在太大的障礙。

“你們是為了得到飛淩小姐的簽名而發生騷亂的?”

“是啊,本來一開始還想等,後來有人開始往前擠,我也想早點得到簽名,所以就跟著人流向前擠嘛!”一位看起來四十多歲似乎事業有成的華人,代表他身後的一群人說道。

“為什麼你們不耐心等待,排隊拿取飛淩小姐的簽名呢?”問話的警官非常鬱悶,因為他沒有買到飛凌演唱會的票,因此對眼前這一堆到了現場的人非常嫉妒,說話也帶了一些個人情感:“這麼好的機會你們不把握,居然把飛淩小姐演唱會最後的高潮部分搞砸了,我一定要向上面申請,把你們全部暫時拘押,直到飛淩小姐離開巴黎為止。”

“我覺得不太可能!”歌迷群中的一名二十歲不到的華人女孩高聲說道:“同時,我要控告你們警局在處理騷亂時,有刻意的執法舞弊和種族歧視!”

女孩站起來看了一眼在警局大會議廳裡,多達七十人的被拘禁歌迷隊伍裡,三分之一是黃種人,三分之一是白種人,三分之一是黑人。

年輕的法國警官非常鬱悶,昨天晚上處理騷亂事件,基本上是他負責的,有過豐富經驗的他當然知道要在數以萬計的歌迷中,暫時拘禁一些比較激動的歌迷有多困難,人少了沒有說服力,人多了肯定會被上司罵。要是抓的全是法國人,他回家會有人向他家的窗戶仍石塊,要是抓的全是外國人,又會嚴重影響法國的旅遊事業,說不定第二天他就會被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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