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碑當時立於清江閘南岸,今久佚,後楚秀園重立了這塊碑。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靳輔上疏建雙金門閘,雙金門閘原為洩黃而建,後改運口於揚莊,則專洩中河之水。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靳輔上疏開中運河自仲莊至宿遷,中運河成,漕運船艘得避黃河一百八十里風濤之險。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正月初八,康熙帝再次南巡。二十五日,至清河縣,康熙帝諭示河道總督王新命:“中河與黃河逼近,如黃河潰決,將混而為一,宜有預防之法。”康熙帝還詔諭兩江總督傅臘塔:“朕南巡以來,軫念民艱,勤求治理,頃至江南境上,所經宿遷諸處,民生風景較前次南巡稍加富庶,……(江南省)積欠約有二百二十萬兩,……再加江南全省積年民欠地丁錢糧、屯糧、蘆課、米麥豆雜稅概與蠲除……”。[18]並“著速行曉示,日傳三百里,遐村僻壤,鹹知朕意。”[19]康熙帝即興作《蠲江南逋賦》[20]詩一首。
詩曰:
國家財賦東南重,已責蠲租志念殷。
雨澤何妨頻見渥,普天願與樂耕耘。
三月初七日,康熙帝迴鑾途中率隨從諸臣視察高家堰一帶堤岸閘壩,他對諸臣說:“堤岸頗為堅固,舊堤之外更修重堤實屬無益。”又諭:“先年因高家堰沖決,淮水東流,無敵黃之力,黃水倒灌,湖底淤墊,海口閉塞。……高家堰既有減水壩,不可又令分流使淮河水弱。但遇大澇之年,淮水盛漲,出清口不及,則堤必受傷。”[21]三月十九日返回京師,康熙迅隨即進行御門聽政,再度徵求百官的治河意見。
作品背景相關資料 康熙第三至第六次南巡治河(即本文背景)
三、第三次南巡,策定新的治河方略。
自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至三十六年(1697年),康熙帝主要集中精力平定噶爾丹的叛亂。在這幾年中,河工人事變更頻繁,總河一職十次易人,除靳輔外,其餘九人皆不得力,造成河工日趨敗壞。
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康熙帝第三次南巡。二月二十八日,康熙帝視察黃河南岸歸仁堤、高家堰等處堤工,他對諸臣說:“治河上策,惟以深浚河身為要。河底浚深,則洪澤湖水直達黃河,興化、鹽城等七州縣無汎濫之患,田產自然涸出。若不治源,治流終無裨益。今黃、淮交會之口過於徑直,應將河、淮之堤各迤東灣曲拓築,使之斜行會流,則黃不致倒灌矣。”[22]康熙帝頒《修浚清口詔》[23]、《巡視河湖酌定應辦工程詔》[24],具體制定了新的治河方案:(一)深浚河身。康熙帝指出:“朕留心河務,體訪已久。此來沿途坐船外審視黃河之水,見河身漸高,登堤用水平測量,見河面高於田。清口、高家堰則洪澤湖水低,黃河水高,以致河水逆流入湖,湖無從出,氾濫於興化、鹽城等七州縣,此災所由生也。治河上策,惟以深浚河身為要。……誠能深浚河底,則洪澤湖水直達黃河,七州縣無氾濫之患,民間田產自然涸出。不治其源,徒治下流終無益也。”(二)築挑水壩。康熙帝詔曰:“宜將黃河南岸近淮處河堤東延二三里,築令堅固,淮水近河之堤亦拓築使之斜行,會流則黃河之水不致倒灌入河矣。”(三)開陶莊引河。康熙帝命:“挑引從惠濟祠後入河,而運河再向東斜流入惠濟祠交匯,黃水自然不倒灌。”(四)浚直河道。康熙帝諭:“宜於清口西,數曲處試行浚直,河直則溜自急,溜急則沙自刷而河自深。”(五)拆除攔黃壩。康熙帝命從速拆除雲梯關附近的攔黃大壩,浚直海口河道,使黃河直流入海,增強水勢,沖刷泥沙。
康熙帝建瓴既畢,作《閱河》[25]詩示河臣。
詩曰:
淮黃疏浚貴經營,跋涉三來不憚行。
幾處堤防親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