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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出名了,一條狗勇鬥三名入室匪徒的事蹟被周圍村子裡的人們一遍一遍誇大其詞的傳頌,我一夜之間成為了遠近聞名的兇狗。弄得我只要一出門,周圍那些母狗一個個都向發了情一樣搔首弄姿的往我身邊靠,簡直煩死了。更煩人的事情在後面,很多人聽說我的事蹟之後,大老遠的跑來要看我,還有狗販子找到小雨想出高價買下我。小雨自然不會搭理他們,於是那些人就隔三差五的騷擾小雨,那些被金錢利益驅使的人們,竟然置自己性命於不顧,踴躍的出現在大門口,要不是小雨早把我栓起來,哼!誰也別想囫圇著離開!

面對這些人的騷擾,最初小雨也沒怎麼當回事,他們一找上門來,小雨就佯裝要放狗出來,幾次折騰下來有些人也就知難而退了。但是她和我都沒想到的是,就是這麼一件屁大點的事情,竟然會鬧到不可收拾的局面。

挑起禍端的罪魁禍首是一個記者,大約就是在那些要出高價來買我的狗販子和商人來上門騷擾的時候,這個該死的記者也登門了。他西裝革履打扮的蠻斯文的,還戴著金絲邊的眼睛,說話也很有禮貌,和那些開口就嚷嚷錢的傢伙們不同,小雨就客氣的接待他。後來才知道,他是報社的記者,是來採訪新聞的,小雨自己也是在雜誌社打工的,說起來跟他算是半個同行,再加上這傢伙巧言令色的一番誇獎,說我是什麼護主忠犬,應該大大宣傳什麼的,小雨這個天真的傢伙就被他說動心,同意了他的採訪。

小雨不但在他的要求下把那天的經過詳細的敘述了一遍,還允許他給我拍了好幾張照片。最後那個年輕記者很滿意的再三道謝離開了,小雨還傻乎乎的一路把人家送到村口,我看的出,她對那個小白臉的記者蠻有好感的。

沒過兩天,報紙上就出現了我的照片和相關新聞,詳盡的描述了我是怎樣把那三個歹徒咬成重傷的,只是對那三個歹徒的身份掠過不提,只說是入室行竊。為此小雨還嫌報道的不盡實,不滿的好發一頓牢騷,真是個傻丫頭,這麼點道理都不明白,如果公開那些流竄犯的身份,不就等於跟老百姓們說:警察局的一幫人還不如一條狗麼?

沒想到,就是這一篇小小的報道,卻如同向平靜的池塘裡丟了一顆大石頭一樣,激起了無數的浪花和波濤。大概是那個小白臉記者把打鬥場面描寫的過於血腥,又或者是照片把我拍太過兇猛,據說報道出來的當天就有很多市民打電話到報社,提出了一大堆質疑的問題,總結一下不外乎是:“這麼兇惡的狗怎麼能留它在城市裡?”“萬一咬到人怎麼辦?”之類。儘管記者一再解釋,這隻狗只是養在城市邊緣地帶而已,還是有很多市民提出反對觀點。甚至有不少好事的人專程為此寫了評論發到報社,其中一篇文章我也看到了,題目好像叫《論人與狗的生存空間》,裡面大道理說了一堆,最終的意思就是:“狗的存在嚴重影響了人類的生存空間,人口密集的地方不應該有狗,城市裡不應該養狗。”

看完這些評論,我已經把那些傢伙的十八代祖宗都罵了個遍,狗招你們惹你們了?!想當年你們人類窩在山洞裡的時候,還不是老子的子子孫孫幫你們打出來的天下!忘恩負義的東西!氣死我了,我咬~我咬、我咬咬咬!

“阿墨!你幹嗎呢!……啊,我的資料!!!”

小雨的驚叫讓我從狂怒中清醒過來,赫然發現自己嘴裡正咬著小雨寫了一半的稿子,眼見著小雨拿著擀麵杖衝過來了,於是趕緊腳底抹油逃之夭夭。

石頭扔下去之後,浪花濺起來以後,還會有一圈一圈的波紋無限擴大開來,事情並沒有完結,一些持反對意見的城市養狗人也開始在報紙上發表反駁意見,爭論的對立方迅速由人跟狗變成了人跟人。

人們爭論的越來越激烈,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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