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一別便成永訣。
儘管是這樣,除了能豪飲和腿靈光之外,溫約紅還是有一種“特性”影響了追命。
──那就是多情!
溫約紅是個成熟情多的人!
他用情真,深,但卻不大專!
──這種人擺明了當會常常戀愛,而且也時時失戀的好樣板!
溫約紅一向不拘俗禮,跟追命把酒談心,也不管對方尚未成|人,照樣說他那些豔遇、邂逅、傾慕史,早熟的追命,開始聽得津津有味,但聽多了,說多了,對方知道自己說的是陳腔,他也知道自己聽的是濫調──但無論怎麼說,陳腔和濫調,有時也確實好聽,百聽不厭,而且為了使多情的人不寂寞,追命也絕對願意靜聆細聽下去。
可是幾年來都聽了下來,對他來說,耳濡目染,影響非凡。
──這性情可比嗜飲還“害死”追命了。
追命十一歲就開始他的“戀愛”。
他拜別師父,回到味螺小城,想找回他那一早就不知所蹤的四位兄長兩位姊姊,但哥哥姊姊沒找到,卻一眼就望到一個在村口打水的女子。
她長髮有點亂,眼色也有點亂,可是就美在那一點亂;她流露的溫柔得不可思議,但所蘊含絕大的吸力足以把他只知道有她而忘了自己;她頰上有兩朵酒渦,深深深深的,像那一口井,井裡的影,影裡的他自己。
他看到她之後,幾乎是呻吟了一聲。這就開始了他第一次的追蹤。
他跟蹤那汲水的女子,原來是“味螺鎮”雷鎮長的婢女。
──他整個小痞子的樣子,根本不能接近她。
可是,見了她之後,他再也分不清別的女子是女子了。他只知道自己是個男子。
他對她念念不忘,價日守在鎮長大宅後,等她出來買菜、汲水、陪小姐和夫人上街子。
最令他蒙羞的一次,是家丁、護院們以為他要騷擾轎子裡的人,所以狠狠的出手把他揍了一頓。
還是那小姐在轎裡看他傻不楞登的樣兒,噗嗤一笑,這才叫家丁停了手,放了他。
但他還是不死心。
他要娶那女子!
從此,他所作所為,莫不是為了進入鎮長家,接近這位叫“小透”的女子。
譬如他賭博,就是為了贏一點錢,來買好一些的衣服,穿在身上,來吸引她的注意。最好能贏多一點的錢,來早日為她贖身,請媒婆說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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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他上午上山打獵,下午砍柴,晚上替人推磨子,比一頭牛加一匹馬加一隻狗都勤奮多了,為的是多攢幾個錢,希望日後能有足夠的錢來明媒正娶。他做得像一頭驢的模樣。
又如他常常出沒在鎮長雷門的家附近,千方百計接近雷家二子雷動,為的是要掙在雷府當長丁、夥計、小廝,吃虧一點、多幹些活兒也決不在乎。
──三年來,他所作的一切一切,都是為了小透,要多見小透一眼,看小透一面。
結果,他真的擠入雷家當雜役了。
雷家十分薄待他,任意使喚,當他連狗都不如;他都忍下來,為了還可以見到小透。小透當然都不知道這些。
有時候,一天能見小透幾次;有時候,三五天見不著一面。追命和小透在雷家各有隸屬,平常根本不可能湊在一道。
追命就是愛著她。
她那麼笑靨如花。
追命就愛看她。
她笑得像化開的蜜。
追命愛看她。
她的笑比酒還帶醉意。
追命愛她。
有次追命居然有機會和她說話。那天雷家在翻修羊棚,長工們在棚上棚下呼啦呼嗬的吆喊,有人在廚房前打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