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公說:“先前,
我多次勸諫君王,
但君王不聽,
所以才造成這次的災難。
如果現在殺害太子,
君王不會認為我把他當作仇人
而發洩怨恨嗎?
事奉君主的人,
即使處在危險之中,
也不能仇恨怨懟,
即使有責怪,
也不能發怒,
更何況是事奉天子呢?”
於是就用自己的兒子代替姬靜,
姬靜最終免遭殺害。
召穆公、周定公
二位相國共理朝政。
前828年,
周厲王在彘地去世。
周厲王改變周、召二公
“世為卿士”的慣例,
起用榮夷公和虢公長父。
這一做法自然
遭到貴族們的強烈反對。
被認為是召穆公
哀傷周室大壞的詩《蕩》,
就抗議周厲王用“貪暴”之人
而不用“舊章舊臣”,
說周厲王的品德不明,
因此不知道誰做輔佐,
不知誰做公卿。
然後話鋒一轉,
用訓誡的口吻講起歷史,
說商朝的滅亡不能怨上帝,
是商王不用舊臣的緣故,
周厲王現在的做法
可是有商朝的“典型”。
這類意見還見於
《詩·大雅·板》,
說王族及世族的子弟
才是國家的棟樑。
詩中一再強調“大邦”、“大宗”,
意在不要打破舊的政治秩序。
《詩序》說:
“《板》,
凡伯刺厲王也”,
鄭箋曰:
“凡伯,
周同姓,
周公之胤也,
入為卿士”。
魏源還認為
這個凡伯就是共伯和。
無論其是否為共伯和,
但其人為“周同姓”的大族
是確定無疑的,
而且曾一度
入為王朝的卿士高官,
顯見其本人
在“大邦”、“大宗”之列。
周厲王力圖振興
殘破的王室經濟。
芮良夫曾對周厲王有所諫言。
實則西周時代的山林川澤
早巳為各級貴族所有,
周厲王的“專利”決不是“壟斷”的意思,
更談不上“與民爭利”,
倒是他從貴族佔有的山林川澤中
規定若干項
向王室交納的“專項”物質財富。
芮良夫明確指出“今王學專利”,
“學”就是講周厲王
要在貴族的山林川澤中
規定專項的貢賦稅收之類的內容。
《逸周書·芮良夫篇》芮良夫稱
同僚為“執政小子”,
說明執政者為中年以下的人,
在周厲王時代的“執政小子”
很可能就是榮夷公。
從語氣上看
顯然是以勳舊宿臣的口吻
訓誡後進的,
指責的內容為“專利作威”、
“以貪諛事王”。
這主要是針對榮夷公
幫助周厲王
在經濟上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