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到了更優厚的條件,看起來像是門德斯的一個讓步,但卻在談判過程中大大的前進了一步。
在新條款中,烏迪內斯如果要使用布魯諾的肖像權都需要給布魯諾按照一定的比例付款,賣掉印有布魯諾號碼和名字的球衣,也要給布魯諾分成。
只要布魯諾球衣賣得好,以後光是這一項,布魯諾每年都可能收入上百萬歐元。
………………
“合同具體的條款都談好了,我會給你的郵箱裡發一份合同檔案,你看看,有什麼問題隨時都可以給我打電話。如果沒問題的話,我們就可以約個時間去簽約了。”門德斯在電話裡說道。
布魯諾點頭道:“好的,豪爾赫。辛苦你了。”
“客氣什麼,我是要從伱的收入中分賬的,所以為你效力也是在為我賺錢啊,不用客氣的,布魯諾。”門德斯笑道。
“對了,說起分成這個事,我需要把從我工資中抽出來給你嗎?”布魯諾問道。
“這個不用,哈!”門德斯笑道,“你的錢就是你的錢,我的佣金是俱樂部給。”
“俱樂部?”布魯諾有些驚訝,他以前一直都認為所謂經紀人從球員薪水中抽成就是球員自己拿錢來給經紀人,沒想到竟然是俱樂部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