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轉回來,轉到琴聲出現的地方。
看著陽臺上花叢裡熟悉的人,車裡的人不禁啞然。
這人是帕森斯。
當年他應上面的指令進入沙漠緝首惡,卻在即將離開旅社的那天鬼使神差地回頭看了一眼,那一眼讓他賠付了半生,現在他的好奇又迎來了同樣的結果。
“他的琴聲變得更歡快了。”帕森斯的手指即便被手套束縛著,仍舊在方向盤上輕輕敲打。他暫時無法理解這種快樂,但也不能阻止它進入他的靈魂,產生共鳴。
陽臺上的人閉目奏曲,飛揚的音符是自由的鳥。帕森斯安靜地待在車裡,沒有抬頭看,只是聽著。
他可以預設無數個理由討厭他,比如他的冷酷善變,比如他的獨斷專行,但只要一個理由,以上所有理由都會自行潰散。
因為他的靈魂如此肆意,是自由跳躍的音符,是流逝於指尖的光。
是被世俗之籠囚困的他永遠不會擁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