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了。 凌醫生說半句留半句的,我更著急,我問到底要多少錢? 凌醫生說,這樣吧,你給兩千塊,我包你一週內痊癒,而且永遠不再復發。 我沒有半點猶豫便答應了,人在這種情況下,一般想的都是治病要緊,至於多少錢往往是不會在乎的。 凌醫生給我打了一針,他說這種針藥是目前國際上醫治性病最有效的,三百元錢一針,我的病只需兩針就可以了,凌醫生又給了我兩包藥,是今天夜裡和明天早晨吃的,我先付了八百元錢,凌醫生要我明天上午去繳錢後;再給我剩餘的藥品。
10月12日 星期五 晴 夜記
今天上午又去了凌醫生家,繳了剩餘的1200元錢,打了一針,又拿回7包藥。我覺得凌醫生很“神”,我今天就感覺下身不再那麼痛了,看來我那兩千元錢花的還是很值。 傍晚時,張總打來電話說,他已為我結了賬,並準備給我補償金一萬元錢,加上工資三千多元,他說他已經在工商銀行給我存了張單子,問是我去取還是他給我送來。 我說不用你勞神了,我會來取的。 張總說,雪兒,你可幫了我大忙,你能不能不走,留下來或許去外地公司,像你這種熟悉公司業務的人我放了真的可惜。 我沒立即回答。張總又說,你走了,我會痛苦的,你知不知道你在我心裡的地位有多高,我…… 我不想聽他那種口是心非的話,“啪”地放了電話。 放了電話,我心裡又有一種悵然失若的感覺,我突然覺得公司在我記憶中還有那麼一點值得留念的地方,我是一個很敬業的人,我想,要不是張總的無理騷擾,我是不會離開的,但是,任何事情的發生發展也許都是不可避免的,用唯心主義的說法是,命是註定了的。 唉,過去的事情就讓他過去吧。 天色已經全黑了,黑夜湧進窗來在我清冷的屋裡露出兇光,遠處的燈火闌珊處正發生著許許多多的故事,面對熱情的都市之夜,我沒有一點“醉意”,我孤獨的大腦好像馬上就要爆炸了,“熱鬧是他們的,我什麼也沒有”,真的,什麼也沒有,面前的電腦冰冷如斯。 我正站在夜色的邊沿,我好想掙扎,把孤獨與痛苦拋向深淵,我還能幹什麼?我能幹什麼呢? 我手上的滑鼠是一個世界的標誌,我沿著標誌進去了,眼前雖說有了繽紛的世界,可我的心仍在孤獨地流淚……
10月14日 星期日 晴
昨天足不出戶在家裡呆了整整一天,就連電話也沒有接,心裡空虛得要命,開始是聽音樂,把孫燕姿的歌曲反覆聽了好幾遍,把音量開得大大的,有點震耳欲聾,我是想透過音樂把孤獨與寂寞趕走。中午又睡了兩個多小時的午覺,起床後無精打采的,開啟電腦上網,收了幾位網友的郵件後馬上回復。 我寫的《母親編織的毛衣》在網上發表後,先後有幾個網站給轉用了,遼寧省那個叫瀟瀟的編輯說他們雜誌社準備刊登,他在E_mail中說,我寫的文章還不夠曲折動人,不能打動人心,要我再作修改。 有那個必要嗎?不行就不行,再改也沒有用,寫稿是種費力不討好的事,你看那本雜誌的扉頁沒有宣告“文責自負,本刊概不負任何連帶責任”,編輯部同時強調要“一稿一投”但往往投出去後,編輯用不用都不會及時通知你,要你等上兩三個月後再可另投,兩三個月後又是什麼樣的概念,這世界變化那麼快。 有時兩三個月後,編輯用稿了,稿費又要等上一兩個月才能到手,而往往到手的稿費和實際付出的勞動又不成正比,有的報刊還會“賴”作者稿費,來個“石沉大海”,你總不能因為幾十元錢稿費而訴諸法律吧,訴訟費就要好幾百元,請一名律師沒有一千元錢的勞務費別人是不會幹的,都說“中國人法律意識淡薄,不知道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實際上許多人是沒有錢來打官司。 對於稿費之事,我前幾天在一張報上讀到一篇題為《稿費這狗東西》的文章,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