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我都包紮好,還有那雙鞋子。你哥(表哥)說那鞋子是啥牌子的,貴得要命,能買一輛貨車啦。”
給龍雲沁遞上一個蘋果,姨媽難得做了思考狀,訥訥說:“散啊,有這樣的朋友要好好珍惜,姨不是看在他有錢,人是極好講義氣。”
咔嚓咬著蘋果,龍雲沁眉眼帶笑,心想,姨,你看人不能只看表面啊。
“還有黃胖啊,你想誰救人會想到連狗也救,那麼遠,他把黃胖都帶回來。”
龍雲沁手揣著冰冷的蘋果,有一小會停滯,他確實沒想到李璵會將黃胖也帶回來,對於這種卑微低下的生物,他不去作賤它便不錯,又怎會去搭救。
因為這是他養的狗嗎?
“謝謝”,已對李璵說了幾次,也沒有什麼意猶未盡的東西。
此時,還是要再謝謝他,在謝幕時,表示了這麼份情誼,讓自己回想起昔日的傻氣自踐,不再那麼難受。
午後的醫院,靜寂無趣,在絮叨的姨媽離開後,龍雲沁便也緩緩睡去。
這一覺睡不長,醒來,才到黃昏,晚霞照到床頭,映紅了白色的牆和布帷,一個高大的男子,坐在床前,一臉意味深長的笑意。龍雲沁彷彿條魚般躍起,撲抱住對方,驚喜叫著:“啟明,你怎麼來了!”
秦啟明負債關閉畫室後,一度找不到合適的住所。龍雲沁叫秦啟明到自己在城中村的租房裡擠一擠,避免了秦啟明流浪街頭的慘狀。
他們算得上是患難之交,真算得上。
就如同,李璵和龍雲沁的相遇是在旗服工作室,秦啟明和龍雲沁的第二次相遇也在那裡。秦啟明來退訂一套衣服,龍雲沁接待了他。
有些人成為朋友,可能是因為氣場相同,可能是因為話語相投,龍雲沁和秦啟明則是因為奇妙的緣故。說玄乎點,那叫緣吧。
那天正好下大雨,秦啟明開著輛破舊的日產車要離去,龍雲沁要下班,沒傘,傻站在門口愁苦看天。
秦啟明車子已開出,又折回來載龍雲沁。叼著支菸,問道:“你住哪裡?”
那破車在半路上還熄火,以致龍雲沁下來推車,大雨傾盆,淋成了落湯雞。車再次啟動時,秦啟明沒將龍雲沁載回家,直接開去修車店,天色已晚,兩人隨便找了個地方吃飯。那天很冷,雨又大,難兄難友衣衣服全溼,冷的直抖索。
☆、雲青欲雨 第九章(中)
如果在遇到李璵之前,先遇到了秦啟明,也許,會有不同的選擇。
這也只是種假設。
畢竟秦啟明有著龍雲沁最不喜歡的專業——繪畫,而當時龍雲沁在秦啟明眼裡是個被有錢男人包養的貧困男青年。
就是這樣,挺糟糕的開頭。
雨水嘩嘩直下,秦啟明的車東繞西拐,來到了一棟破敗的三層民宅前,他將龍雲沁送回家。
“這地方,我剛來S市住過。喏,就在旁邊那棟。”
燃煙指著不遠處的一排老式騎樓,騎樓下的店鋪緊閉,歪斜的招牌斑駁陸離。
“你每天去上班,要走很遠的路吧,附近沒有公交車站,這兒都快荒廢了。”
坐在車內的秦啟明,在車窗外彈彈菸灰,天色已完,看不清他臉上的表情。
“還好,也不是很遠。”龍雲沁傻站在車前,雨水沿著他臉龐滑落。
“快進去,進去。”
秦啟明揮了下手,丟掉菸蒂,調車離去。
後來,兩人之所以成為朋友,也許是因為,秦啟明曾經也貧困過吧。
城中村是個很神奇的地方,它藏在繁華都市的角落裡,也許只是一道牆,便將繁華和貧困遮擋,隔開了兩個不同的次元。
龍雲沁的租房很小,只有15平方。他曾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