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貝斯?可是我現在已經有兩把了,另一把剛買幾個月。」
他把東西放在了茶几上:「你?先拆開看看?」
好奇地拉開包的拉鏈,一看弦有六根,沈竟夕更驚訝了:「是吉他!你?送我吉他?!」
他坐在沙發上,淺笑著說:「那天你?在我宿舍彈吉他唱《那些花兒》的時?候,我突然覺得,其實你?也可以嘗試自彈自唱,將來不做樂隊了,做個獨立的音樂人怎麼?樣,不是也很酷?」
沈竟夕愣住,抬眸看向他。
「你?的嗓音非常清澈,雖然唱不了搖滾,卻適合唱清新的歌曲。」
他不是第一個這麼?說的,只?是沈竟夕從一開始學的就是貝斯。
在樂隊演出?中,觀眾的注意?力大都集中在主唱、吉他手和鼓手的身上,因為這三種聲音,最容易聽清楚,而貝斯的聲音低沉,渾厚,不易察覺。
貝斯手也是通常是最低調的,不爭不搶,做好自己協助節奏的本?分。
很多?人都說沈竟夕的性格情緒很穩,很少會有什麼?波動,師父程達一開始就說她適合練貝斯。而她也習慣了自己在樂隊中是低調的存在,還?覺得挺好的。
她情緒上少有的不穩,好像都是因為面?前的這個男人。
現在,面?前的男人卻鼓勵她嘗試抱著吉他自彈自唱。
來不及說什麼?,許渡道:「不試試音?」
沈竟夕取出?這把面?板外圈是黑色,向中心?漸變為橙色的吉他,先誇了句:「顏色好漂亮,看起來也很高檔。」
「特地給你?挑的。」
「花了多?少錢?」
許渡:「別管這個,你?彈著順手就行?。」
沈竟夕沒再糾結價格,開始調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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