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千兩,你——”堂下的百姓一片鬨笑,吳清的臉色立馬變的五顏六色,氣急敗壞,這個銀千兩到底葫蘆裡賣的什麼藥。
趙大六也急了,“銀千兩,你別忘了你是誰的狀師,你給我滾,趙爺我不用你了。”
“呵——”咦?有種,我被fire了。
我還就不急著走了,安定神閒的立著刑部大堂的一角,白扇一揚,雙眼橫掃過大堂,說得雲淡風輕,“不好意思,我想趙爺搞錯了,我從來都不是你的狀師,我已經接下了李家的狀紙——告你欺街霸市,強搶民女,殺人奪他人之妻——”不自覺,說道最後,聲音也變得凌厲。
周圍的目光聚集過來,有詫異,有憤怒,也有敬佩的……堂上傳來一道銳利的目光,彷彿想要把我看穿——欽差大人,你終於肯抬起你高貴的頭顱了嗎?輕笑,但是這都不是我想要的,我要的是問心無愧。
“吳大人,這是我挑的第一根骨頭,第二根骨頭——”我向前踱了兩步,轉向一旁驚魂未定的吳清,“你們口口聲聲說人是趙錢殺的,那請帶趙錢上堂吧——”
身穿著囚服的趙錢被帶上堂來。
“當時圍堵的人這麼多,你們是怎麼認定人就是被趙錢殺的?無非就是這件血衣。”我挑起衙役遞上的血衣,“然而,正是這件血衣,它卻告訴我,趙錢並不是兇手。”
四遭秉住了呼吸。
“哦?本官倒是要聽聽喬大人的辯解,難道這血衣還有錯。”
“吳大人,命案發生時,當時街上正在下著綿綿春雨,如果趙錢是身穿著這件衣裳刺殺了李四,李四的鮮血染上了趙錢的衣裳上,那麼,血跡遇水後必然會化開,然而,這件衣裳上的血跡卻並沒有化開,說明這件衣裳並沒有淋到雨,既然沒有淋到雨,也就說明那日,趙錢並不是穿的這件血衣行兇,況且,如果穿的是這件血衣,那麼,血的顏色應該由外入裡漸漸變淺,然而,這件血衣的裡外兩層血衣卻是顏色相似,說明——這裡層的血不是由外滲進去,而是有人故意滴上去的!”
“大人英明,小的是冤枉的,小的真的是冤枉的……”
“大膽趙錢,已經畫押認罪,竟然還敢在這擾亂公堂,來人啊,重打三十大板——”
“吳大人,這擾亂公堂的人是你!究竟是欽差大人在審案,還是你吳大人在審案!”驚堂木一拍,吳清嚇得臉色蒼白,低頭頻頻拭汗,我抬起頭正好對上那雙探究的深潭,嘴角的笑容慢慢擴大,我想我知道這位德高望重的欽差大人是誰了——轉身一道弧線,白扇收在手中,大聲訓斥,“趙大六,你還不認罪嗎?!”
“我,我有什麼罪……人又不是我從背後捅死的,我認什麼罪……”
“我有說李四是被人從背後捅死的嗎?就連衙役都保密的事,你趙大六怎麼就知道李四是怎麼死的?”我怒言,“趙大六,你依仗身份,為非作歹,橫行鄉里,作惡多端,一次偶然的機會讓你識得李四貌美的小娘子,便心生邪念,欲將其佔為己有,可惜李四強拒,你便懷恨在心,處處找李四的麻煩,四月初十這天上午,你帶著一幫子人回府途中遇上李四,你再次挑釁滋事,廝打中,你趁亂掏出匕首從身後將李四刺到,然後嫁禍給與李四正面交鋒的家僕趙錢,你還有什麼話說?”
趙大六目瞪口呆,這些彷彿就是他親眼所見一般,“你,你有什麼證據說認識我殺的?”
“我既然說得出口,自然有證據,拿來——”我接過琴兒(琴棋書畫之一)遞上前的一塊方巾,開啟,“這便是雞蛋裡的第三根骨頭——趙大六,這個你應該不會陌生吧,你趙大爺時常帶在身邊用來恐嚇老百姓用的翡玉匕首,可惜你只是擁有它,卻不知道它的來歷,它不是一把普通的匕首,而是西域進貢給皇上,而皇上賜給了三皇叔,三皇叔又轉贈給了你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