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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門了?莫叔叔你真好!”她吧唧一口親在莫書硯的臉頰上,然後稍顯羞澀的縮回被窩裡,把臉蒙在被窩裡,露出狡黠的微笑。

她這些年別的沒學會,怎麼挑逗,安撫,誘惑這個男人,她比任何人都擅長。因為她是莫書硯一手調_教出來的最適合他的情人。雖然她從來不會乖乖配合他。

她在被窩裡等著,果然幾秒鐘後那個男人從怔愣中回過神,把她從被窩裡挖出來,她用雙手捂著眼睛不願意看他,那個男人卻混不在意,直接吻住她的唇輾轉啃咬,一隻手從她的睡衣中探進去,在她身上游走愛撫。

見火候差不多夠了,李琦推開他,“時間不早了,你再不走上班要遲到了。”

莫書硯覺得自己就像喝了一瓶醇正的波爾多,正喝得半醉,就被人奪走了酒瓶,這種意猶未盡幾乎能讓他燒起來。

他眼光灼灼地看著眼前這個尤物,一時間竟有些鬆不開手,他清醒地知道他該做什麼,偏偏挪不開步,最後狠狠在她唇上咬了一口道:“再叫一次。”

李琦當然知道他在說什麼,偏偏不肯如他的意,怯懦道:“叫什麼?”

“叫我[莫叔叔],再叫一次。”

李琦臉一紅,她偏開眼不看莫書硯,猶豫了片刻,才軟軟糯糯叫了一句:“莫叔叔。”

莫書硯抱緊著她又說:“再叫一次。”

李琦耳朵通紅,聲音更小了,輕輕道:“莫叔叔……”引得莫書硯低低笑了起來。

李琦頗有些羞澀地推開他,“我不要叫了!”然後縮排被窩裡。

莫書硯隔著被窩抱著她,聲音喑啞道:“等我回來。”然後才起身大步離開。

李琦隱約聽到外面關門的聲音,才從被窩裡鑽出來。她知道,莫書硯今天下午不但會回來,而且還會回來得特別早。

“莫叔叔”這個稱呼不是李琦心血來潮提出的,而是前世莫書硯軟磨硬泡哄著她改的稱呼。他費了那麼多心思就為了讓她不再用“莫先生”這樣生疏冷漠的稱謂,想必今生一樣會被取悅。

李琦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心裡亂的很。她腦子一向不很聰明,做事只憑著一股子倔勁兒和打不死的小強精神,說的好聽是簡單直率,說的難聽點就是一根筋。因此前世即便有莫書硯這樣類似金大腿的逆天存在守護著她,她依然把自己的生活過的一團糟,甚至連命都保不住。

雖然不知道到底是發生的什麼事情,但是既然讓她回到了五年前,那麼她總要有點改變不是?至少不能再像前世那樣過得愚蠢又憋屈,被人玩弄在鼓掌間了。再也不能做出那樣令親者痛仇者快的事情了。

前世那些虛偽惡毒的女人,這次她要好好和她們結算前世的仇。尤其是那個殺人兇手,她絕不會放過!

當然,最重要的事,她這次要好好當一個可人小甜心,跟莫書硯好好過日子,不再瞎折騰了。

作者有話要說: 第一章重寫版,改動很多大家可以直接當新章節看~

☆、這一次是真的

李琦,二十二歲,從B大中文系畢業剛滿三個月,因為在莫氏實習期間被大boss看中,在大boss一系列強取豪奪之下,由一個陽光向上年輕有為的實習員工變成了一個被包養被囚禁見不得光的小情兒,簡直負能量滿滿_(:з」∠)_

總裁追一個實習生追了半個月這件事幾乎傳遍了整個莫氏,她勾引老闆,之後又拿喬做作的名聲幾乎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現在所有人大概都在等著她什麼時候失寵,好把她狠狠踩在腳底下吧……這不是她的臆想,前世她全都經歷過。

那時她傻傻不自知,總以為只要努力總有一天會解開別人對她的誤解。可是在別人眼裡,她不過是一個被總裁包養後又被扔掉的破鞋,竟然還厚著臉皮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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