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已經做到這一步了,反悔是不是太不厚道了,更何況,豆苗他們看著我時亮晶晶的眼睛……
“你們養了他多久?”
“6年!”
“一般這樣的小孩養六年伙食費多少?”我偷偷問左。
他低頭很嚴肅的想了會道:“按軍中的標準,六年大概一兩百,這個孩子這麼瘦弱,大概沒過好日子,□十差不多。”
“哈?這麼便宜?”
“一家尋常百姓一年也頂多幾十兩的收入,你能指望這個男孩子賺多少?”
“哦,也對哦。”我轉向壯男甲,“就算伙食費吧,我出一百兩。”
“什麼?!你這跟搶一樣!老子包他吃包他住,光房錢都不止這個價!”
我眼神示意齊楚掏銀子,對壯男甲冷冷的說:“就你們那鬼地方,倒貼都沒人住!給你一百是看得起你,要麼你要,我們人帶走,要麼你不要,我們人帶走,你自己選!”
“可我們不能白養他!”
我怒了,你他媽沒完沒了了!“你當這小孩是貨物啊!人無價你懂不懂?當街為個活人你問我要錢,你他媽還是人麼?我告兒你!今兒個這小孩就是我弟弟!前六年權當他是寄住你們那!再敢惹我砍的就不是手指了!”
壯男甲一愣一愣的,只好收了齊楚的錢,狠狠的瞪了眼小美男。帶著眾壯男要走。
“齊楚,賣身契拿了沒?”
“沒有,他說沒有隨身帶,我跟他去取,你們回客棧好了。”
“也行,左,我們回去吧,這兒也沒什麼好逛的。”
回了同安客棧,我並沒有多關心小美男,直接回了房間。
我可不想再重蹈覆轍,當初救回小樓時,我出於極度興奮狀態(現代人都多少機會救個小美男?是人都興奮),所以簡直跟親媽一樣對小樓噓寒問暖關懷備至,有段日子跟小樓的感情甚至超過豆苗,所以我那時跑出城小樓才這麼堅持的跟著我,因為大家心裡清楚,小樓對我極度依賴。
可是現在……我沒那麼好心情了,救人救的麻木了。
門敲響了,開門,是小美男,他直直的在門口站著,臉上是緊張和……我沒看錯吧居然是冷漠?!
“什麼事?”我淡淡的問。
他有點僵硬的走進來,唰的跪下道:“謝公子救命之恩!”
“豆苗他們叫你來的吧。”
“是我自己來的。”小美男聲音似乎不啞了,有點磁性,像個酷哥會有的聲音。
“哦,你叫什麼名字?”
“……我想改名。”
“那自己起個吧。”我懶得動腦筋。
“請恩人賜我一個名字。”小美男不屈不撓。
唉……我無奈,放下茶杯看著他,“抬頭我看看。“
他順從的抬頭,眼睛一眨不眨盯著我。
我有些迷茫。
這孩子整體長相很有野性美,天生的酷哥,細長的眼睛並不是桃花眼,就像是……狼眼,很讓人震懾的美,不是美的讓人震懾,是那氣息,那味道讓人有點寒。
這小子以後要麼是魔教教主要麼是邪教教主。
……跟妖怪一樣。
以上是我的結論。
於是我腦子飛速運轉,尋找可以形容他的詞彙。
“額……我認你做弟弟,你跟我姓吧,明邪(ye)怎麼樣?說實話,你長得很邪氣……”
小美男有絲驚訝的看我,然後低頭冷硬的說道:“明邪謝公子賜明。”
“起來吧,不過有件事情記著,做人要長眼睛,你恩人我不過是穿了男裝而已,以後你要叫我明姐。”
剛站起的明邪又跌到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