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 (第1/5頁)

“那你以後還跳嗎?”

“不知道!”看到童謠那冒火的眼睛,我有點後怕,如果我說會,不知道下一秒他會不會撲過來咬死我。

“太可惜了!朵兒,你不知道你在舞臺上有多迷人,我們同學都叫瘋了!這不,這個星期都來捧你場呢?”手抬起,指著大廳中央一群稚嫩的臉孔,一臉的興奮,一臉的期待。

我嚥著口水,望了童謠那憤恨幽怨如刀子般的小眼神刷刷地朝我飛來。

不禁搖頭:這孩子,真沒眼力見!

“知道曇花為什麼這麼珍稀嗎?”

卜凡搖頭,“因為它只有一現!能長久印在腦子的事物是讓人有念想的事物!”

看到漂亮孩子一臉的失望,我笑的那叫一個得意,踢了踢童謠,“看見了吧!咱也有粉絲了!”

“瞧你這寶氣樣!”童謠笑地一臉戲謔,眼中的寵溺讓我得瑟起來,挺挺腰桿,不可一世地橫他一眼,“你懂什麼?這叫人格魅力!”

頭一揚,氣勢十足。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呢?

衝他們打了個手勢,離去!

“朵姐,你不跳舞真的太可惜了!”卜凡半起身,衝我喊道。

“不可惜,有得才有失!再說以後的事誰能料到呢?”我回頭微微一笑很傾城。

Lily was here,是吉他和薩克斯的完美結合,來自荷蘭的大美女Candy Dulfer的專輯。她融合了流行、藍調、舞曲、爵士的樂風,有著浪漫誘惑之意。

大二的時候,我就在色色的推薦下攜著我的薩克斯在‘藍調’裡吹奏了。

樂器中我最喜歡古箏,不止古箏,事實上凡是古典的東西我都愛!琴棋書畫、針織蘇繡、古玩玉器、古曲古籍,對我來說都很痴愛!

我一直都認為我是屬於古代的,遲早有一天我是要穿回去的。

後來遇到黨寧並愛上他,我想為了他留在現代也未嘗不可。

之所以選擇薩克斯作為我的第二特長,是因為鋼琴太貴,小提琴太雅,二胡太民族,而薩克斯夠風情。

最後一句是黨寧說的!

黨寧還說:午夜的酒吧,昏暗的燈光下,你穿著白色的襯衫、藍色的牛仔褲,披著波斯米亞風格的捲髮,吹奏的薩克斯,那該是一幅多麼銷魂的畫面。

因為他這句話,我在學畫的艱苦歲月中毅然放棄了學了兩年的古箏而改學薩克斯!一學就是五年。

我扔掉了所有關於黨寧的一切,卻始終沒有扔掉他送給我的這個技藝。

正如他所說,薩克斯真是最適合我的樂器,第一攜帶方便!第二適合我在各種場合吹奏。

昏暗的酒吧,西式的咖啡廳,熱鬧的街頭還有美麗的海邊。

起先學薩克斯是因為黨寧的話,後來黨寧走了,我發現它不僅僅是樂趣,還是生存的法門之一。

像我們這種人,來到這個世界上,不是為了興趣,而是為了生活。

一切興趣都要建立在能讓你生存的情況下。

事實上,它確實在我最艱難的時候幫了我很大的忙,幫我度過了一段很灰暗很落魄的日子!

而今,我站在了這個舞臺,重現了他描述中的畫面,可他已不再是我的觀眾

幽暗的燈光,氤氳著霧氣,依稀記得第一次見黨寧的情景,很浪漫很言情!那天下著朦朦細雨,我走在學校的林蔭小道上,不是因為浪漫情懷在作祟,而是因為這條路離宿舍最近,我沒有帶雨具的習慣,穿過層疊的楊樹林,踏入幽靜的綠蔭小路,吸入一陣陣最純淨的竹林淡香。

我抹了抹臉上的朦朧小雨,便在拐角處豁然看見這樣一幅難以形容的景緻……

在一片煙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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