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我身邊的丁同也掃視了,大概是把丁同當作了同犯。
他的意識裡,我和丁同是一起合夥騙顏回錢的。
這種事以前大概總髮生,所以老管家的戒備心特別強。
可管家就是管家,就是再有意見,也不能違逆了主子的意思,我把契約內容大概說了一遍,陳管家想一想就開始寫。
等他寫完,我展開一看,不愧是老手,契約寫的精煉,沒有半點羅嗦的話。
我說:“丁班主,我們倆各自簽上名,這個買賣就算成了。”我遞過契約,丁同拿過來,放在桌子上,提起筆沾沾墨,把自己的名字寫了上去,放下筆,按了一個指印。
輪到我,免不了就要出醜,毛筆軟軟的,我真寫不好字,但眾目睽睽之下,也只能硬著頭皮去捏筆,筆進手裡,莫名有一種熟悉的感覺,看來以前的凌雪痕沒少練毛筆字。
一落筆,這熟悉感真是幫了大忙,我也沒多寫,只寫了若一個字,看著勉強像那麼一回事,然後又用食指沾了沾墨按上一個指印。
契約一式兩份,我和丁班主各收起一份。
買賣文書辦完了,丁同起身告辭,要回去張羅編排《倩女幽魂》。
我說:“晚上我會送用度過去。”
陳管家看了我一眼,因為我提到錢,他就覺得,我是要從他少爺那裡騙。
丁同走了以後,我笑著對顏回說:“這戲班裡的用度確實得向你借,不過我們要再籤一個契約,從現在到你向你爹彙報情況那一天為止,戲班子的所有收入全都歸你。”
“你是用戲班子來幫我賺錢?”顏回忽然問。
“當然不是了,戲班子只是用來宣傳你那些孤門獨院,顏回啊,等你把‘流杯亭’修好,那裡就是一個附庸風雅的好地方。”
“你要賣了那處院子?”
我笑笑,“不是,我要用來開酒莊,”昨天的那幅畫就是《倩女幽魂》這個故事和那院子之間聯絡的紐帶。
等正式演出的時候,我把那幅畫掛在臺上,當演到聶小倩盪鞦韆初遇寧採臣的情形,我想很多才子都會“心細如塵”地看到那幅畫,以詩人墨客三八的性格,一定會到處打聽那畫卷的來歷,會不會跟這故事有淵源。
我故意把那畫卷弄的有缺憾,是讓他們覺得這畫絕對不是普通的道具,越神秘,他們就會覺得裡面一定有故事。
還好顏回選的地方比較僻靜,我散一些線索,讓才子少爺們幾經周折找到那莊院,辛苦之後看見風景如畫,看見“聶小倩”的鞦韆、“流杯亭”,閒來無事的他們就會嚮往那些“非自然”的故事,隱約相信確有“聶小倩”這麼一隻狐仙。
然後,我只要弄一些好酒,招待他們,換取銀子就行了。
酒莊賣酒,涉及到了錢,未免俗了一些,所以我一定不能隨便放這些少爺進莊院,直到完全勾起他們的好奇心,這些揮金如土的少爺,才能心甘情願為我贏取到最大的利潤。
那些大少爺們,天天享受奢華生活,時間久了也就玩膩了,就會換著法地追求這些虛空的東西。
至於那些文人墨客,骨子裡就是嚮往這些的。到時候一定會有不少才子為聶小倩作詩賦曲。
至於我一定要自己設計那些戲服,是想保守地引領一些穿衣新潮,讓人忽然接受一種新事物其實是很難的,潛移默化的改變才是正途。
等戲班子受歡迎以後,我會在他們傳統服裝上,稍微做一些改良,加上一些新鮮流行的要素,炒熱衣裝市場。
所以我要自己簽下戲班子,為的就是幫完顏回以後,我要獨立門戶。
依附別人的生活萬萬不能再過,眼睜睜地看著身邊的人離我而去,這種痛,我不能再經歷一次。
自己有了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