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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五章 審判 (第2/4頁)

沒有去三樓貴賓病房,而是在藥房內,對某種針對真菌敗血症治療藥物加入了氰化物。

瑪麗亞醫院非常有名,但是日常留駐在三樓診療病房的病人並不多,大多數病人在確診之後都會轉移到住院部。現代人得真菌敗血症的機率很低,導致了一個結果:藥房針對真菌敗血症治療的藥物在今天等同只為普桑服務。

一片櫻花故人來,在曾經讓歐陸聞之色變的殺手忍花死亡15年後,新的忍花橫空出世,並且在現場留下了代表忍花身份的標誌性的櫻花。這片櫻花讓歐羅巴大陸回到15年前,在接下去的數個月,全歐洲一共有七人死於忍花刺殺。無一例外,現場都會留下一朵櫻花,一朵來自德國的櫻花標本。這是後話,暫且不提。

……

距離市長遇害過去一個月,梁襲這個月順風順水,無所事事,喝茶看書愛女友,吹牛吃飯打打球,安逸的不要不要的。

今天梁襲穿上很正式的西裝前往法院,他將參加獨眼的審判。庭審在前天就已經結束,今天陪審團才有一致意見,法官會根據陪審團意見做出最終判決。海洋法陪審團只給出有罪,無罪的結論,至於怎麼判是法官的決定。這個決定首先有個框架,比如法律規定盜竊1到5年,參考檢方、受害者家屬和陪審團的態度,法官決定的最終量刑不能超出1-5年的範圍。

獨眼的案子在法律界內部很轟動,因為這類案子非常罕見。嚴格來說,獨眼是為了工作,在蒙達主導的情況下,殺死了蒙達。控辯雙方對事實與過程都沒有提出疑義。雙方在庭審中爭論的焦點:獨眼有沒有更好的處理辦法。就是獨眼真的有必要殺死蒙達嗎?

獨眼不殺蒙達,蒙達家人會死,這不是法律上的理由,因為屬於主觀猜想,缺乏足夠的客觀證據。

是故意殺人,還是被脅迫殺人,或者是協助他人自殺?獨眼的律師捨棄了中庸的被脅迫殺人,全力辯證協助他人自殺。這個罪名最輕,甚至不需要坐牢。但有個致命的問題,兇器屬於獨眼,這在法理上難以構成協助他人自殺的條件。簡單來說,沒有獨眼的槍,蒙達不會死。

庭審辯論非常激烈,陪審團在當天無法達成一致意見。

今天審判中陪審長念讀了他們的決定:獨眼故意殺人罪成立。他們認為獨眼有選擇權,最終出於主觀的情感和職業情感導致他殺害了蒙達。這兩種情感都不應該凌駕於人命之上。陪審長表示,他們認為獨眼道德上無罪,但在法律上有罪。基於客觀事實,陪審團提出正式求情,請求輕判。

英國有謀殺罪和殺人罪區分,謀殺罪15年起步。殺人罪包含了協助他人自殺等各種方式導致他人死亡的罪名,其刑罰的彈性也較高。雖然英國沒有死刑,但是有終身監禁。終身監禁不是無期,無期通常不到20年就可以出獄,終身監禁就是終身監禁,直到老朽不堪後才給予假釋,否則連葬禮都由監獄安排。

最終獨眼被判處兩年監禁。

庭審結束後,坐在梁襲身邊的伊莎深嘆口氣:“可以接受吧。”

梁襲道:“無罪是不可能無罪的。”這已經是最好的結果。

伊莎點點頭,兩人站起來離開法庭,朝法院外邊走邊聊。一名地中海髮型的中年男子急衝衝快步朝兩人而來,停步:“結束了?”

伊莎點頭。

地中海問:“怎麼樣?”

伊莎道:“兩年監禁。介紹一下,這位是我和獨眼朋友亞歷山大,我和你提過的地中海,梁襲。”

地中海伸手:“久仰大名。”

“地中海,你好。”梁襲遲疑了一會,還是伸手和地中海握了下手。

地中海不知道梁襲性格,倒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對,對伊莎道:“一起吃午飯吧?”

伊莎道:“不了,我和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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