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的家屬有很大嫌疑。受害者父親是一名設計師,下身癱瘓的他動手能力應該比以前還更加出色,他是有可能製作出盒子彈炸。但父親殘疾是事實,他即使可以做彈炸,但是他怎麼送彈炸呢?
更大的謎題:假設父親是主謀。之前父親對受害者15年刑期並沒有任何不滿,在受害者死後,父親才開始報復。邏輯上講不通。當然不排除父親在近期受到精神上的刺激。梁襲認為送彈炸的人應該是本案最關鍵的人員。
有沒想明白的,也有想明白的。梁襲猜測嫌犯拉上自己玩遊戲的原因,嫌犯很可能是想請自己重新調查逃逸案。也就是說,嫌犯認為案件有貓膩。但從律師所所看的案件資料來說,梁襲沒有發現任何問題。物證,技術勘察,筆錄,口供,庭審等都沒有任何異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