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都能維持在百兩左右,只是有一部分的利潤分攤給了武裝商隊,不過李林哪裡花了這筆錢,我們府上就能少花銷一筆,這也算利潤了,還可以,不過,必須定一個基調那就是李林哪裡所結餘銀錢不得超過200兩,每月都得往府上交一份帳才可以”。
還未等袁弘應是,朱三接著開口道:“還有就是,李林不得私自招募壯丁,連維護工廠治安的壯丁都不得允許,其產業的安全由武裝商隊全權負責,同時武裝商隊的領頭人需三月定期來府上輪換一次”。
袁弘點頭道:“雖然三月一輪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發生武裝領頭人擁兵自重的情況,但是從另一方面也會影響其戰鬥力,造成兵不識將,將不識兵的情況,同時將領會感覺這些部隊不是自己部隊的想法,從一定程度上會造成一定的貪汙風險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