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棧老闆娘也怒聲呵斥:「你怎麼這麼糊塗!」
客棧老闆也就沒多說,將話收了回去。
李長博淡淡繼續往下問,並不給他們多說話的功夫:「偷了什麼東西?」
夥計更加支支吾吾。
方良不客氣,直接就將他帶出來的包袱開啟,大大方方展示給眾人看。
不看不知道,一看還真是笑得不行。
除了兩車夫錢袋子裡掏出來一點碎金子和碎銀子,也就偷了一些不大值錢的衣裳和小器具。
其中最值錢的,是箱籠裡的一隻李長博嫌棄不用的銀杯——磕癟了,所以略醜陋。
付拾一簡直都快驚呆了:這可真是……挺聰明的。
錢袋子沒整個兒偷,估計明天車夫走出去老遠都發現不了。
再加上門也是沒被破壞,說不定車夫只會疑心什麼時候被人偷了,卻絕不會懷疑客棧有問題。
至於箱籠裡東西,偷的都是輕巧的,還有衣裳之類的,輕易不會清點,所以也是一時半會發現不了。
這樣的細緻周到,一看就是慣犯。
李長博看過了,就揚眉問:「從前你做什麼的?」
夥計沉默良久,才小聲說:「在鎮上跟著人混,什麼來錢做什麼。」
付拾一秒懂:這說白一點,那就是當混混嘛!再難聽點就是街上的二流子嘛!
李長博也是靜默了片刻,這才徐徐說一句:「倒是學了不少東西!」
不過話是好話,放在這裡,怎麼看也不像是在誇他。所以夥計也是諾諾的更低頭不言語。
「東西都怎麼銷贓?」李長博垂下眼皮,如此問了一句。
夥計小小聲:「鎮上有當鋪。我就說是客人不要了,丟了的東西就成,誰也不會多問。」
這些東西,的確也都不是什麼好東西。賣錢也賣不出什麼大錢。
丟了的人不會大費周章的找,買的人也不會大肆去宣揚。這樣一來,事情就更加隱蔽不容易被人發現了。
李長博似笑非笑:「你這份心思,若用在正途,遲早也是個人物。」
夥計萬萬沒想到李長博會這麼說,當即還愣了一下。
很快李長博又問:「每一次都是單獨挑房間?還是挨個兒偷過去?」
夥計搖頭:「那哪能那麼幹?每次只偷那一間屋子,不管值錢不值錢,只偷這一趟。別的屋子沒放安神香,那是萬萬不能動的!否則容易出事!做這個,還是要講究一個規矩!」
這「規矩」兩個字,簡直快把其他人給驚呆了。
但是仔細一琢磨,還真覺得這個規矩挺值得遵守的:畢竟只有一間屋子出事,而且每次都是那間,就算真傳開了,也大可以推到什麼靈異事件上去。
最關鍵的是,只偷一間,不容易被人發現。
在這裡住店的人,都是來去匆匆的趕路,誰也不會顧上去清點東西。加上如果是幾個人一起作伴,就更加沒功夫檢查了。
付拾一豎起大拇指,真心覺得李長博說那句話是對的:假以時日,這真是個人物啊!
當然夥計看著周圍人驚訝的樣子,也沒多自豪驕傲,反倒是慢慢的更縮成一團:「那一間屋子又是最後一間,不像是其他屋子,兩邊都是人。而且,每次我們都刻意發出點奇怪的動靜,這樣就算其他屋子客人聽見了,也以為是真鬧鬼了——」
付拾一點點頭:「所以這就是你故意提起十年前那慘案的原因。一來是做鋪墊,二來也可以要點打賞錢。」
夥計沒反駁。
李長博目光輕描淡寫的落在夥計臉上,淡淡的再問一句:「所以,你同夥是誰?」
夥計立刻反駁:「沒有同夥,怎麼會有同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