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院子叫齊家老院子。
齊家老院子呢,不少人因為發展很好,或者是去鎮裡買了房子,或者乾脆就到了德陽郡,所以空出來不老少的宅子。
這些宅子或者租出去,或者賣出去,就落到了外姓人手裡。
齊家本姓的,反倒是隻剩下了一些老人。
丟了東西的,就是這些老人。
當時也告訴了里正,里正叫人查了一段時間,最終還是查不出什麼,只能不了了之。
直到孫縣令找人問過來。
里正也被叫了過來。因為年紀也大了,所以是他大兒子跟著一起過來的。
回憶起當時情況,里正還有些稀奇:「那賊也不曉得咋個弄走那麼多肉,還有那麼多活雞鴨的。還有一戶人家,豬圈頭的豬都從洞裡頭跑了。差點找不回來。」
孫縣令也無奈:「這些人總有自己的辦法,誰也不曉得他們到底是咋個弄的。不過,當時都有哪些人丟了東西?對了,這邊我還有個認識的人,叫吳良新的人,你認不認識?」
里正連連點頭:「認得到!認得到!那個吳良新,婆娘不見了嘛!還報案了,也沒找到!我們都給他說,人肯定是跑了,不回來了,他也聽不進去,每天一個人悶屋頭,這兩個月才好點了,也出門走動哈了。」
「說起來,他也是。肉不見了就不見了嘛,也不好意思說,生怕給我們添麻煩。硬是哦!」里正顯然對吳良新的印象十分好。說起吳良新,臉上笑容滿面的。
孫縣令抓住了關鍵詞:「他肉也不見了?」
「哦,就是。」里正點點頭:「他們之前還看吳良新晾肉,結果那天過後,一個肉都沒拿出來曬過。要不是不見了,咋個可能一下子就收起來了嘛?」
付拾一揚眉:看來肉還不少了?
「那他現在在家嗎?」孫縣令笑呵呵的問了一句。
李長博補充了句:「我們抓到了賊,找到了臘肉。想喊你們大家認一下,看到底是誰家的,也好物歸原主。」
因為他長得好,所以里正還忍不住多看了他幾眼,連聲誇讚,誇過了,又誇孫縣令:「孫縣令也太好了嘛!過了這麼久,居然還把肉找到起了!簡直是可以!」
對於這個誇讚,孫縣令明顯有點心虛,當即咳嗽一聲,不敢搭腔。
不過,他最在乎的,還是案子:「我們先喊人來認一下。」
里正忙就讓自己大兒子去喊人。
不一會兒,不少老人都陸續過來了。
只不過,這些人都不在他們的關注範圍內。
他們想見的,是吳良新。
吳良新是最後幾個過來的,三十多四十來歲的年紀,看上去還是挺精壯的。至少沒出老態。
聽說是來認肉的,吳良新立刻說了句:「我肉沒丟,都放起來吃了,我就不用認了。」
李長博和孫縣令對視一眼。
孫縣令就看一眼不良人。
不良人一把就上去將吳良新抓住了:「喊你認,你就認。跑啥子?」
周圍人看得一頭霧水。
里正有點點著急,趕忙上來問:「這是搞啥子,這是搞啥子?咋個還抓人安?」
吳良新也是有點兒憤怒,用力掙扎幾下:「你們幹啥子?我說了我肉沒被偷,你們還找我幹啥子?未必還非要是我的?」
他看孫縣令:「孫縣令你啥子意思?我報案,人都還沒找到,你咋個還把我抓起來!」
孫縣令微微笑:「就算不是你的肉,你也可以幫忙認一下。」
任誰都看出來這個事情是有點兒奇怪的。所以一時之間,誰都不敢貿然開口說話了。
孫縣令掏出那塊肉,讓大家認一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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