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野生動物犯罪,我還想到另外一個事情。”
羅凱嘴角微微的勾起,在攝像頭面前繼續說道:“有個張三啊,他在田地裡面幹完農活之後,隨手抓了幾隻壁虎,幾隻石蚌田雞回家,想要給自家老婆燉個粥!”
“但是沒想到人還沒有到家銀手鐲就已經送上來了,這個時候張三都懵了,他說我這次好好的啥事兒都沒犯,怎麼又被拷上了呢?
大家知道是什麼原因嗎?這次張三又犯了什麼罪嗎?”
羅凱在這裡故意停頓了一下。
旁邊的萌冰搖了搖頭:懵(????)
觀看這場直播的網友也有些懵:“張三怎麼每次受傷的總是我?”
“田雞石蚌,這發音怎麼感覺是西南方向的?”
“我家是東南這邊的,也這個發音……”
“羅律師這段子一個接著一個的,真是有才呀!”
……
羅凱輕輕的咳嗽說道:“張三抓的壁虎和我們剛才說的熊貓有什麼區別嗎?”
“熊貓是一級保護動物,那是珍貴的不要不要的,如果殺害則構成殺害珍危野生動物罪。
壁虎沒有被列為珍惜野生動物,但是他卻是有規定的三有動物。”
“什麼是3有動物?三有指的是有益、有重要經濟價值、科學研究價值的野生動物。
大家可以上網上查一下,三有動物。一次捕捉20只以上就構成非法狩獵罪。
如果抓了20只以上,各位在場的觀眾,尤其是那光door的朋友,你們就可以考慮自首了!”
“壁虎和青蛙同屬於三有動物,所以有喜歡吃野味的朋友,你們要是吃了20多隻青蛙的火鍋,那就構成共同犯罪了哦!”
萌冰突然問了一句:“那羅律師我要是一年只吃一隻,忍住饞,持續20年之後,這不就不構成犯罪了?”
羅凱聽到主持人這個問題之後笑了:“你一年吃一隻,共計20年,這也叫連續犯,追溯時效沒過,因為連續犯的追訴時效一直要到最後一次……”
“所以說,多瞭解一些法律知識,在關鍵的時候真的很有用,希望大家能夠從我這個段子當中學到一些小知識……”
萌冰:“懂了以後我只吃養殖的牛蛙,不然的話,啥時候把自己糊里糊塗給送進去都不知道,直播間的網友大家知道了嗎?”
直播間的網友則被逗樂了:
“田雞不是三有,但田雞學名虎紋蛙,是g二[笑哭][笑哭][笑哭]所以各位光door老鄉,吃田雞記得要吃養殖的,別再去田裡釣了[do][do]”
“虎紋娃種群還是比較少的,保護動物,我們調查一晚上一堆澤蛙和癩蛤蟆,但是虎紋娃就20多天見了幾隻!”
“我吃了一條蛇,那條蛇生前吃了 20只青蛙,家人們,我要不要去自首?[妙啊][妙啊][妙啊]”
“好傢伙,等同於吃了一條蛇和20只青蛙,罪上加罪!”
“確實,不被發現就是沒有,但是偷偷吃還要宣佈多少沾點。”
“怎麼辦!!我小的時候抓壁虎玩,把它的尾巴切了關起來看看第二天會不會再長,我這是不是屬於虐待動物[囧]我這個該怎麼判?[嚇]”
“how dare you槍斃五分鐘[妙啊]判你無妻徒刑[do]”
“先吃19只,過了追訴期再吃19只[do]!”
“那如果張三每天都抓壁虎,但是每次都只抓19只,就這樣抓了一年抓了365x19只壁虎,那大家想一想,張三構不構成犯罪[do]?”
“你擱這卡bug呢[do],一年1只搞20年,叫連續犯,沒有過追訴時效,也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