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庭。
在場的人一下子愣住了。
被告律師直接說當庭認罪認罰?
這還沒有進入辯論階段呢!
是不是太快了一點??
好傢伙!
還沒有正式進入審判階段就直接投降了是吧?
六分投幾個意思?
很喜歡網友的一句話:啊!?哈?!
線上觀看這場審理的網友們瞬間愣住了:
“我是不是起猛了?這個案件才過了點名環節,正準備進入辯論環節,怎麼一下子對手就投了?一下子就慫了,就認輸了?罪與罰都全部認了?”
“再三的揉了揉眼睛,我沒看錯呀,審判的直播時長才40多分鐘呀?這不是才剛開庭嗎?怎麼對手就已經認輸了?”
“6分投,你的好友已經發起投降,請問你是否投降終局本局比賽?是or否?請再生確認狗頭。”
“法官:都說了幾次,在審判時候禁止整活!能夠讓我好好的沒有任何意外情況的審案子嗎?怒jpg!”
“張三:我有一法可避免羅律師的因果律武器,那就是在他送我進去之前,我強行把自己送進去,沒有誰能夠主宰我的命運,除了我,獸人不願為奴熊貓怒吼jpg”
“大家還是看一下接下來如何發展吧,太有意思了,至少這個審判案子會很有趣,要知道這可是莊嚴肅穆的審判大廳,雙方都是很強的律師,如果這樣做那麼一定有其道理……”
“前排圍觀,前排吃瓜,售賣瓜子,可樂,礦泉水……”
“……”
……
審判現場。
法官皺了皺眉頭。
對於被告律師(又稱為被告的辯護人)龍律師,這人打官司的時間已經10多年了。
按道理來說不會出現這樣不合規矩的事情啊!
怎麼這麼多年都已經過去了,調查的時候不認罪!
檢方送過來起訴的時候不認罪!
偏偏卡在這個時候要認罪?
你丫的,在玩呢?
一下子在和羅律師當天對峙的時候會出現這種情況?
求名聲嗎?
只要在打官司的過程當中,整出一點活來,達到出名的目的?
哪怕是輸了都無所謂嗎?
這樣一來是不是對自己的律師職業太不負責了?
至於此人為什麼在開庭還沒有辯論的時候……
就已經說認罪認罰的原因!
幾個法官相互對視一眼大概明白了,他的接下來的做法!
甚至透過在本案當中這種做法,能夠確保給犯罪嫌疑人罪判處最低的刑罰。
公訴方對於當場逮住犯罪行為人的犯罪事實。
基本上犯罪嫌疑人已經沒有任何可以辯解的。
你酒駕了嗎?
酒駕了。
你酒駕後逃逸了嗎?
逃逸了。
你車底下的人是什麼是?
是我酒駕之後撞了人,壓在車底下的。
嗯!!!好傢伙,犯罪事實,犯罪現場,全部一瞬間都被查的明明白白。
這種情況之下如何辯解?
作為被告的律師(辯護人),如何在審判的時候儘量減輕己方當事人的罪責?
在所有罪責都被調查的明明白白的情況之下。
做無罪辯護那是不可能的(除非能夠認定是精神病之類的)……
既然無論如何都變不成無罪。
都不能夠做無罪辯護。
那麼就做輕罪辯護。
如何操作?
那就是坦白從寬,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