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槽!
開庭的時候當庭說要法官請你迴避?
直接換一個人?
換一個法官?
重新組成合議庭。
才能夠來審判我的這個案子。
好傢伙。
這麼剛嗎?
羅律師……
這麼猛,這麼強的嗎?
我輩楷模。
嘶!
這就好比一場籃球賽,比賽的一方直接申請說裁判你先下場換一個其他的裁判上場。
嘶!
膽子很大。
很強。
在場的人表示前排吃瓜。
特別是那300多個原告。
在這一刻甚至覺得能不能拿回來200多塊的押金已經不重要了!!
能夠花這點錢來審判大廳這裡現場吃瓜,第一視角觀看!
簡直都已經足夠200塊的門票了。
要知道在這裡不但能夠近距離的學習知識!
熟悉最簡單的審判知識!
給自己找一點相關的審理方面的瞭解。
還能夠看到炎黃境內金牌律師底下公認的第一律是為你當庭辯護。
要知道王牌大律師出手打官司基本上都是500萬以上的那種。
羅凱雖然目前接的案子都是免費或者減免各種費用,幫忙打官司。
但是沒有人能夠懷疑羅律師,如果接了一個大型的商業案子的收費標準是500萬起步……
而且現如今羅律師在網上的火爆程度已經不亞於一線明星。
所以說你可以近距離的觀看一線明星和你說話!
為你辯護!
你說200塊錢能夠看到這?
你還說不值。
嘶!
你說值不值?
就算是看演唱會也得花點錢吧。
200塊錢的押金。
嘶!
哪家的演唱會門票能低過200?
現場。
所有人都伸長了脖子。
等待著事情的下一步發展。
根據網友對於羅律師的瞭解。
他這個人為人相當相當的剛強。
對事不對人。
羅律師一直以來打官司都是按照法律規定來進行陳述,進行辯論的!
沒有道理在這種嚴肅的場合說出這種不合理的要求!
一旦提出了要求!
那麼肯定是有相對應的法律依據的。
有的放矢。
“我方提出異議,針對於法官的異議,我方要求更換法官,重新組成合議庭,才能夠開始審理此案!”羅凱坐在原告席上再次重複說出這句話之後,現場一下子愣住了。
由於原告席上位置不夠直接來到旁觀席上的300多個人,以及後排拍攝的記者們全部愣住了。
天哪嚕!
然後似乎是覺醒了某種吃瓜之魂!
徹底沸騰。
法官愣住。
三個法官面面相覷。
“原告羅凱,你對於本合議庭的三位法官有什麼異議?如果有,請當庭陳述理由,否則的話就當你擾亂法庭秩序!”
其中一個法官言辭很嚴厲。
羅凱在這個案子當中充當的是原告,站在這裡是所有原告推出來的訴訟代理人!
並不是原告的代理律師!
因此所能夠動用的訴訟許可權會更加的廣。
比起律師的身份來說。
直接當原告之後。
許可權全開。
火力全開。
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