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好處。
比起其他方式的造謠。
網路造謠侵權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失費的時候!
還可以要求對方支付此次官司所需的律師費之類的各種費用。
第2個罪名則是誹謗罪,這一個目的就很簡單。
目的是送人進去踩縫紉機。
羅凱想要把對方給送進去。
而且還是要求頂格處罰的那種。
發的小作文是造謠。
閱讀量轉發量都遠遠超過法定的數量。
依法辦事。
你丫的被告在網上逼逼賴賴寫小作文算什麼?
老子在法庭之上直接拿出證據,狠狠的懟在你臉上。
有理有據。
我看你接下來如何反駁?
……
坐在旁邊的原告大叔已經淚流滿面。
樸素的臉上。
渾濁的淚珠滴落打在手掌之上。
雖然委屈到了極點,但是硬生生的咬住牙。
沒有發出聲音。
擾亂法庭秩序什麼的之前他的兒子已經給他說過……
千萬不能夠添麻煩,不能夠拖累羅律師。
羅律師說的太好了。
我差一點就被誣陷,成為人人唾棄的卑鄙下流偷拍犯!
如果不澄清的話,就連兒子孫子世世代代都要被人戳脊梁骨。
難道要等自家小孫子,在周圍人指指點點?
說你家爺爺是個老流氓這樣的侮辱當中長大?
現在總算是能夠洗刷冤情了。
農民工的感情就是這麼樸素。
同時真誠而炙熱。
……
直播間的觀眾當聽到精神損失費只要求一塊錢的時候。
徹底沸騰:
“這麼大的官司就要求精神損失費一元,哈哈哈,我笑死!
,!
侮辱性直接拉滿好嗎!”
“傷害不大,侮辱性極強,對羅律師的這個訴訟請求瘋狂點贊!”
“爽了,真的爽了,比夏伏天吃冰棒還要爽!哈哈哈哈!”
“對付這樣新的惡人就該頂格處罰,我阿婆對我說亂說話的人死後會被拔舌的!”
“支援頂格處理,支援頂格處罰!相信法律!”
觀看直播的網友們甚至有種在看爽文的錯覺。
羅律師這個人真的是會來事兒。
過於優秀。
……
坐在被告席上的這兩人。
臉色很難看。
畢竟這種事情被人拉出來一一鞭屍。
扒灰!
被這麼多人線上觀看。
就算是臉皮再厚。
也還是頂不住。
但是似乎他們在面對這樣錘得死死的情況之下。
還有反駁的可能?
咚!
法官輕輕的敲了敲木錘。
“原告方陳述案件事實,並且舉證完畢!
現在被告方你方可以進行反駁!”
隨著法官說完話之後。
現場所有人的焦點轉移到了被告席上的兩人。
斯內克·張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竟然還帶著微笑。
莫名的有些詭異。
“尊敬的法官大人,針對此次發生的事件,我方表示極大的遺憾!
我被告方原先不知道自己隨口一說,竟然會產生這麼大的影響力,對此我方,已經內疚了好久的時間,甚至還因此抑鬱了……”
“被告律師請說重點,不要說其他與本案無關的事情!”法官微微的皺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