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啥?
臥槽!
在法庭上,現場所有人都愣住了。
一下子懵逼了!
當庭毀壞最重要的證據?
毀掉儲存車載監控影片的sd卡?
在大庭廣眾之下就這樣做了?
就這樣絲滑的毀掉證據?
他怎麼敢的?!!
他怎麼敢這樣做的?
誰給他的勇氣?
姓梁的某一個歌手嗎嗎?
淦!
咔擦!
這個哥們兒似乎還覺得用牙齒磕碎sd卡不保險!
哪怕是變成碎片,還是有些擔心復原出來!
腮幫子用力一咬,如同是嗑瓜子一樣,嚼檳榔碎碴子一樣,再繼續用牙齒磨碎點……
然後在所有人目瞪口呆的注視之下,竟然嚥了下去。
是的,你沒有看錯,直接把 sd卡!電子元器件碎片!給吞了下去!!!
嘶!
這玩意兒可是電子元器件啊,帶有重金屬的那種。
就這樣嚼碎吃了?
要不要這麼兇殘?
要不要這麼猛?
要不要這麼……憨?
是個狠人。
但是好像不怎麼聰明,沒有長腦子的樣子。
兩隻眼睛裡面充滿了智慧的光芒。
如同是二哈。
“咳咳咳!”
這哥們兒是比較麻利的,做完這一切之後,被噎到了。
就如同是吃魚刺一樣,卡在嗓子眼了。
嚥了幾口清口水之後。
眼睛裡面含著淚光。
差點吐出來。
離譜!
做完這一切之後,現場陷入了詭異的寂靜之中。
這哥們兒甚至還有啥眨巴眨巴眼睛,看了一眼被關在柵欄裡面裡面同樣目瞪口呆的妻子?!!
意思是別怕,我在幫你辦事兒。
嗯!
無知是真的可怕!
更可怕的是這個法盲還不聽人勸,不聽人講解,不聽專業的人的幫忙!
在他有限的認知當中。
在他樸素對於法律知識僅限於電視劇中:
既然這一份sd卡當中儲存的車載拍攝影片監控證據,是最為核心的證據!
在這場官司當中。
起著最為決定的作用。
很有可能導致自己那一個從事醫生行業的妻子,因為酒駕的原因被送進去……
那麼就毀掉它!
最好的做法就是毀屍滅跡。
毀掉這一份最為核心的證據。
這樣一來。
自己的妻子就得到了減罪,且不處罰的可能。
什麼?
你問他當庭眾目睽睽之下這樣做會觸犯什麼樣的法律?
沒啥的!
沒事的。
最多就對他進行行政處罰唄,大不了罰點錢唄。
實在是最嚴重的處罰,在他看來也只不過是進去關幾天。
嗯!
毀掉個證據而已。
不用大驚小怪。
在這一個法盲的心中對於當庭毀壞證據所觸犯的罪責,大概就是印象如此。
什麼?
你問這些不靠譜的知識是哪來的網際網路來的啊?
看小說!
看段子來的啊。
開啟手機就直接是這個人叫做小美……
透過這樣的極其不靠譜科普渠道聽到的。
要是能夠聽到什麼有用的知識點,那才叫做奇了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