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籤!
面對能給出這麼好的條件的老闆……
謙虛一點。
這不是正常嗎?
咳咳咳……
……
“這個案子打贏很簡單!
但是要打好卻很難!”
“畢竟這個案子物證人證俱全,事實清楚!
原告被告都清晰!”律所老闆盤點。
抿了一口咖啡:“這個官司最終的焦點是執行階段!
如何把賠償拿到手!”
“被告也就是健身房老闆,對業主們的房子產生損害!
按照相關的條文:對他人財產進行損壞的,可以要求其恢復原樣!
這案子,房子上不可能重蓋一棟樓!
最多的就是進行修繕!
但是房子一旦損毀,1棟樓的力學結構都已經發生改變!
怎麼可能簡單的就能夠恢復原樣?”
“損失只能計算直接經濟損失,也就是樓體恢復到第三方鑑定說沒問題的地步。
所用的錢,可能才幾百萬。
後續包括房子賣不出去這種的間接經濟損失很難計算在內。
量刑也是以直接經濟損失量刑,沒出人命大機率不會按最高量刑。
我記得以前有類似案件,也算是有了個依據。
民事賠償也不可能按房價賠每家!”
“其他經濟賠償的話,這期間受損家庭每個人二三百的酒店住宿費,所以綜合算起來真的拿不到多少錢……”
“審判階段很簡單就能勝訴,但是執行階段會很困難!”
律所老闆吹了一口熱咖啡。
眉頭皺了起來。
房子損失上億。
但是隻能拿到幾百萬……
九牛一毛!
這官司執行環節就很難。
他這一個從業15年的老律師都覺得有些棘手。
羅凱對於這些事情早就已經想到。
甚至他想的東西更加的深刻。
羅凱用手敲了敲桌子上的這些證據和訴狀:“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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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律師對一個案子的聚焦點,僅僅只是注重在審判階段的輸贏!
那未免太不精通!
畢竟當事人讓律師來打官司,最終的目的是為了賠償……”
羅凱在腦海當中快速的模擬。
如何讓對方賠償1億以上?
或者恢復房子的方式是重建?
律所老闆快速的滑動著自己手中的手機。
“說起這個案子的被告,小羅你看到了嗎?
健身房老闆被定為嫌疑人進行調查!
但是這個傢伙就是不配合,最後似乎在一個律師的支招下……
硬扛了24小時!”
“電視劇裡面的法律知識還真是現學現用啊!
對嫌疑人調查時間內不能超過24小時!”
“沒有經過法庭審判之前,就算是做了犯罪的事情,也只能稱為嫌疑人,而不是罪犯!
被告律師有一手啊!”
“這個姓李的律師,竟然以自身擔保!
按照最高標準交了保費,取保候審……”
律所老闆說到這裡停頓了一下。
然後笑出聲:“這個被告也是離譜,他竟然在如此關注度之下轉移財產!
同時準備跑路出炎黃,他把別人想的究竟有多傻?”
“據說這老闆開車駕駛了2000多公里,想要出海,但是沒想到執法人員早就等候多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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