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態度?她有個毛線的態度啊,你看現在還哭哭啼啼的呢,以為這是幼兒園嗎?哭的大聲一點就能夠得到棒棒糖嗎?簡直是不可思議。”
“這女的不是認錯了,而是怕了!”
“哎呀,人家還是個快30歲的嬰兒呢,說話小聲點,別嚇著人家了。狗頭。”
“法律會讓每一個巨嬰快速的成長!縫紉機是這種成長的捷徑!狗頭保命。”
“血壓好高呀今天!”
“這女的頭真鐵,到現在為止難不成都沒有反思嗎?”
“說實話,如果我要是不瞭解案情真實情況的話,看到現場,我還以為這女的受了多麼天大的委屈,是案件的受害者呢……”
“巨嬰!沒有必要過多解釋送進去,踩縫紉機就完事兒了!”
網友們議論紛紛。
……
法官敲了敲手中的木錘。
視線從被告席上那個哭哭啼啼的女子轉移到羅律師的身上。
被告放棄了這個機會。
那麼就別怪人了!
“原告方你可以做最後的陳述了。”
羅凱看到在場人所有的視線都投向自己。
微微往下傾壓了壓手中的麥克風:
“本案當中被告寫小作文,歪曲事實,對我方的聲譽造成了極大影響,社會評價極大的降低!
至於被告律師所說的態度?說實話,我真沒有看到什麼態度!
難不成一直把惡毒的小作文掛在網上,甚至打電話過來都帶著辱罵的各種詞語叫做態度嗎?”
“被告方自己都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現在各種證據都合理合法,流程正確!
如果不能拿出新的證據的話,已經沒有任何辯護的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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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被告方的年齡已經是29歲快30歲的人了,法律上18歲就已經是成年人,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了!”
“在伱之前所走的人生路,相信會很順的。
才會導致你現在一副巨嬰的模樣,就連為自己辯護都語言匱乏到這個程度,法律在這裡,公平正義在這裡!
犯了錯就要立正捱打,犯了法就要被法律懲罰,天經地義。
成年人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僅此而已,我的發言到此結束。”
羅凱把案情回顧了一遍。
也狠狠的回懟了對方所說的態度問題。
徹底把從輕處罰的可能抹除。
到最後更是當庭怒斥這女的:
你丫的30多歲了還哭哭啼啼的,像個巨嬰?
遇到責任就想逃跑?
傷害別人的時候怎麼沒看到你這副雙標的模樣?
真以為整個世界都圍著你轉呢?
羅凱當庭怒斥對方,贏得了無數網友的好評。
法官見到雙方做了最後陳述。
咚。
“現在我宣佈,原告xx以誣告陷害罪,造謠誹謗罪網路名譽侵權起訴被告xx一案開庭結束!
具體審判結果將在下週擇日宣判。”
法官敲完手中的法錘之後。
相繼離去。
正式宣佈此次開庭結束。
開庭雖然結束,可是事情還沒有結束:
幾個執法人員相繼來到被告席面前。
被告席坐著的是被告律師斯內克,以及被告造謠的女子。
然後拿出了兩份拘留的單子……
“嫌疑人xx,因為你涉嫌誣告陷害誹謗他人,接下來的時間請配合我們調查。”
“斯內克·張律師,因為你涉嫌偽造證據罪,接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