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很厚的一沓。
都快趕得上高中語文課本了。
將近20多分鐘之後。
在場所有人看完了證據。
辯論環節和舉證環節一起進行著。
咚!
法官輕輕地敲了敲手中的木錘。
“原告方,現在該你方發言辯護!”
羅凱在萬眾矚目之下。
很輕鬆的說到:“法官大人,我不認同對方的證據!
對方所給出的證據僅僅只能證明他被人毆打了!
但是卻沒有指出是被誰毆打!
這樣連訴訟主體是誰都沒搞清楚!
所以這份證據和這個官司有關嗎?”
羅凱說完之後。
全場寂靜。
臥槽!
上來就直接否認證據。
這麼秀的嗎?
:()羅律師直播普法,你當段子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