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凱透過與這個手機的影片連線進行第一人稱的觀看事件的發展。
記者看著對方人多勢眾,把麥克風夾在胳膊出,從兜裡面掏出一張記者證:“我們是xx報社下持證的記者,前來採訪貴公司非法用員工的資訊進行銀行貸款這一事件,請問貴公司……”
記者還沒有說完。
這一個滿臉橫肉的主管就直接開始他的操作了。
只見他大聲的呵斥到:
“什麼記者?這是偽造的,偽造記者證來鬧事兒是吧?你們想要幹什麼?用偽造的身份來這裡鬧事兒!我呸!”這位五大三粗的主管人員直接開口打斷。
把記者證拿在手裡面一掰,如同是銀行卡一樣的記者證,瞬間被掰成了兩半。
然後不屑一顧的扔在地下。
順便還用腳踩了踩。
如此膽大包天的行為,就在記者的攝像機鏡頭下如此不要臉的史詩了。
而且沒有任何一絲一毫的猶豫。
相當的熟練。
什麼?
你問這丫的是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膽?
直接把記者證給掰碎!
之後要是曝光了這人絕對會有責任,怎麼辦?
他也到時候就可以滾刀肉一樣的辯稱他不是專業的人士,不認識記者證,以為是招搖撞騙的。
所以隨手摺了就折了……
對於這種人,嗯,執法人員估計也拿他沒有很好的辦法。
滿臉很肉的人估計是很熟悉進宮的流程的。
於是一不做二不休。
一隻如同是熊一樣的手掌伸了過來,想要搶奪攝像頭!
蒙了攝像機!
之後要怎麼打,那豈不是輕輕鬆鬆?
能夠按錯錯整人的手段多了。
什麼?證據?
你丫的能找到證據嗎?
能證明我們打人了嗎?
能證明我們有衝突嗎?
什麼?
公司裡面的監控?
不好意思,正在維修,沒有拍到!
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你說你是被打的一方你拿不出證據來,那不是扯謊嗎?
我們是受害人啊。
嗯!就是這種強盜邏輯。
無恥到了極點。
膽大妄為到了極點。
就是地痞流氓的行徑!
而且還是懂法的那種。
“兄弟們,把這三人鬧事兒的人給我圍起來,他們不是扛著攝像機嗎?那就打碎它,出了事情我負責!
“他娘最近老是遇到這些不懂事兒的前員工上門來鬧事兒,真是的,已經被我們送走了好幾個,但是依然還有人來。
這些員工貸款是他們自願貸的,錢是他們給公司的,現在反悔了想要耍賴皮,這可不符合法!”
一隻手矇住了攝像機的攝像頭,說完之後說大的巴掌,就直接朝著記者一巴掌呼了過來。
“拍什麼拍給老子拿過來,什麼玩意兒竟然還造謠我公司?裝什麼記者,裝什麼癟犢子!”
一巴掌揮過來之後,記著手中的手機一下子被拍飛。
打亂在地上。
攝像頭朝上。
記錄下了接下來發生的一幕:
既然公司的主管出手了,矇住了攝像頭,關掉了攝像機!
那麼接下來發生什麼事情應該都不會有任何的記錄了,其他嘍囉也不甘示弱。
,!
紛紛的上前。
其中扛著攝像機的那位大哥想要掙扎,被人狠狠的一拳砸在了腮幫骨上。
拳頭甚至還砸到了鼻子。
整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