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站了起來。
三位法官依次入場。
法官按照慣例當庭說:“羅凱等74,321位原告一起起訴xx共享腳踏車公司不退押金一案,現在由我院派出三名法官xx,xx,xx組成合議庭,共同審理,現在我宣佈正式開庭!”
咚!
法官手中的木錘輕輕的敲了下。
然後書~記~員來到了點名環節。
“原告羅凱是否到場。”
“到!”
“原告方……”
書記員接下來點了10多個人的名字。
當然不可能把後續的7萬人的名字給一起說出來。
只是在詢問的時候問了訴訟名單當中原告等人是否到場!
在得到羅凱說已到場之後。
看向了被告。
“被告方查查共享腳踏車公司法人有沒有到場?”
“到……”
法庭辯論程式進行啟動。
法官敲了敲手中的木錘。
“根據法律規定,原告被告方你們對本庭的法官以及適用的法律是否有異議?”
法官按照流程一說。
正準備說下面的話的時候。
羅凱伸了伸手:“法官大人,我方有異議!”
“我覺得本合議庭當中的法官xx需要回避,他與本案……”
法官:???
換人?
:()羅律師直播普法,你當段子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