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相關人,只賠著7萬個原告!每人2000塊,我方說到做到,立馬付款!”
7萬人8萬不到的樣子。
每人2000塊。
那麼就是16個億。
嘶!
對方這手筆。
這膽量,這氣魄。
很牛逼!
而對方打出這張牌來,想要達到的效果。
那就是收買羅律師的隊友收買這7萬個原告當中的一小部分。
只要達到一定的比例。
那麼就能夠推翻羅凱作為本案當中的訴訟代表人的地位。
只要是失去了羅律師這一個專業到極致的硬茬子。
接下來的那7萬多人就是遊兵散勇。
可以逐步用金錢來擊破。
這樣一來,好處有好幾個:
一:顯示公司的財力,能夠避免擠兌事故的發生,能夠把公司的業務以及投資人的金錢繼續續上,把公司的小命給續上。
網際網路公司玩的就是名聲,玩的就是概念,只要投資人信心足那麼就繼續能夠往裡面投錢,穩住現金流,穩住公司!
二:在本案當中離間對手,造成群龍無首的結果,讓羅律師這個硬茬子的訴訟代表人地位被移除。
三:能夠利用這個案子大大的打一波廣告,狠狠的收一波好的名聲。
四:誰說真要真正支付這16個億的10倍賠償了?到時候不是還可以繼續拖著嗎?是達成了賠償,但是到時候挨個做一個模組協議,狠狠的忽悠一波。
反正這個計謀是又光明正大的,又陰暗到極點。
很矛盾。
但是很有效。
被告律師謝律師說道:“羅律師,你僅僅在這個案子當中只是原告之一,要不要聽聽其他7萬多個原告的意見呢?
畢竟這只是和解狀態之中,沒有在訴訟狀態之中,其他7萬多個的原告也應該有自己的選擇!我們不能夠剝奪這7萬個人的和解權利,不是嗎?”
頭髮花白的謝律師臉上帶著微微的笑容。
徐徐善誘的說道。
訴訟代表人。
只是在訴訟辯論環節當中進行代理。
但是當貼近每一個個體原告的利益的時候。
每個原告都有為自己利益發聲的機會。
狠,真的夠狠。
手段老辣。
果然老而不死謂之賊啊。
羅凱面對這樣的詢問。
微微一笑。
“當然可以,我這就問一下我的這些個原告,究竟有誰想要拿這筆賠償?
他們作為本案當中的原告,當然能夠發表自己的意見,處理自己的合法權益!”
“這些個原告可以透過線上聯絡的方式來進行和解!這一點我合情合理合法,我沒有意見!甚至樂見其成!”
羅凱說到這裡。
稍微停頓了一下。
坐在被告席上的26歲的董事長,腰桿瞬間直了起來。
雖然可能花16個億來和解這件事情。
但是好處是顯而易見的。
26歲的董事長看了看旁邊的老律師。
默默的豎起了一個大拇指。
幹得漂亮。
這個律師500萬花得值!
雖然花掉的費用可能有點超支。
但是沒問題。
依然還在可以承受的範圍。
甚至還可以藉機炒作一番。
嘶!
羅凱也看到了這兩人眉眼之間的小動作。
然後繼續說的:“有人願意和解,就有人不願意,當然本案當中可能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