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歇斯底里的意思……
“這一次官司我準備以原告的身份來入場!
比起原告律師這樣的角色,原告可以擁有更大的許可權!”
“現在是一個網際網路的時代,我們就從棋局內和棋局外開始操作吧!”
羅凱繼續說他的思路:“以其人之道治其人之身!
我也可以把對方網上,公佈出來的律師函給記下來當做證據!
然後起訴對方同樣侵害我的名譽權!”
“用對方的話來說,你已經對我方的聲譽產生了損害……”
羅凱說完之後他自己和老闆都樂了。
“就當是開胃菜,緊接著就正常起訴!
我家裡面從這家泡麵官網買了10多箱,然後拿去專業的鑑定機構鑑定!”
“要求賠償……”
“其實打這種官司就是為了出一口氣!
但是我就站出來!去做這種較真的人!”
“畢竟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是學法的時候老師教的第1節課……”
老闆連連點頭:“不錯不錯!”
他為這個年輕人的具體實操能力感到驚訝。
甚至到最後問了一句,你是不是在哪家律所呆了個十幾年?
不然的話處理事務的方式為什麼這麼老辣?
特別是棋盤內外雙管齊下!
這手段!
咳咳咳!
羅凱只能說自己學習的知識比較紮實。
在腦海當中經常模擬如何打官司……
羅凱接下來就和自家老闆好好探索,該如何取證。
去哪裡做鑑定……
既然已經決定打官司了。
這就如同是兩軍對壘。
既然已經開戰。
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不是你贏就是我輸。
那就來。
戰!
這場戰爭既在審判庭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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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在棋局之外。
畢竟無數炎黃子孫關注著呢。
……
羅凱從談話室出來之後。
接了個電話。
死神之子卿翰打過來的。
他也同樣被律師函警告了。
作為普通人當然有些慌張。
“羅律師,這家泡麵企業要把100多個知名的網紅大v都告上法庭!
都給我們寄了律師函,有好幾個已經找到了,我現在我們正在一起……”
羅凱開口安撫這哥們:“別慌,律師涵沒啥用!
要有用的他直接寄法院傳單。”
“而且對方起訴的是名譽權,就算是他們贏了官司得到的東西也只不過是當庭道歉之類的!
對你們沒有多大的損失!”
“再說了,就算是一審贏了,還有二審呢!”
“什麼?你說網上看的誹謗和這一個名譽權有什麼區別,那我就好好給你們科普一下!”
“以誹謗罪起訴,起訴贏了的後果是能夠把對方送進去,這是刑事訴訟!
至於名譽權什麼的起訴,這就是民事訴訟最多賠點錢道歉!毛毛雨了!
兩者並不能相提並論!”
“對方只是發律師函那玩意兒我這裡老多了,經常拿來當屁股紙擦,還嫌硬……”
“以名譽權起訴我算個什麼?有本事告我誹謗呀!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總得有一方送進去的擂臺賽才刺激好嗎!”
“你看我待會兒為了回應他們,我也給他們發過律師函,他們也同樣損害了我的名譽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