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法官相互交流一下。
“此份證人證言為被告發言,二者身份不能夠兼併,因此所說的話不能夠成為呈堂證言。”
法官們輕輕的敲了敲木錘。
“被告方你還能夠拿出更確鑿和適格一點的證據嗎?”
張大炮張律師面對法官的詢問。
“我方暫時不能夠提供更直接的證據,但保留後續提交證據的權利。”
張大炮張律師臉色一下子變紅。
然後變紫色。
現在案件進行到了死結的地方。
被告方拿不出證據。
但是所有人都知道,確實是原告方打的健身房老闆。
羅律師這波辯護。
簡直是神來之筆。
在證據齊全的情況下。
必輸的局都能夠拉回來?
絕了!
這一波交手。
羅律師vs張律師。
羅凱勝!
法官輕輕的敲了敲手中的木錘。
“關於原告方是否打人,沒有明確的證據!
根據法律規定,疑罪從無,當然被告方如果後續能夠提供新的證據的話另議,現在我宣佈進行下一個辯論焦點……”
:()羅律師直播普法,你當段子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