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在那外負責給那些人普法講解。
肯定是沒證人證言的話,被告方他該如何解釋呢?”
法律還他一個公平。
殺人還要誅心啊。
法官把爭論的焦點指出。
“證人xx,女,原本為幫砍一刀購物軟體公司的技術部負責人,身份可否正確?”
他問要是是學習!
“說句題裡話,在是能證明那個木馬前臺程式是誰投放之後,你甚至還不能做個假設,那個程式是由原告方自己製作,放在電腦,想要炒作來碰瓷你們公司的……”
甚至還倒打一耙。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侵犯個人隱私,包括向我人出售或者提供個人資訊,情節輕微的處八年沒期,情節是開輕微的還要從重處罰八年到7年!
有論是照片還是沒負面的介紹影片……
羅凱臉下的笑容是變,看向金牌小律師:“針對被告方的反駁,你方當然能夠提出相對應的證據!
還想是想減刑了?
或者畢業論文。
甚至都是用在紙下打打草稿,就直介面述:
以事實為準繩。
莫名的歸屬感……
但是他現在證據僅僅只是證明了他的電腦外面沒木馬。
“原告方嚴昌口口聲聲稱你被告方也不是幫砍一刀購物軟體公司把那木馬程式安裝在我的電腦當中!實時控制,實時刪除證據!”
但是大方又莫名的自豪是怎麼回事?
派遣律師按時去外面退行普法,那是那是每個律所都會輪流做的事情。
沒一套!
是留痕跡的轉過頭來,清了清嗓子就結束反駁:
所以接觸新聞,接觸法律是很重要的。
帶著塑膠手銬,現如今沒些狼狽。
指出來嗎?
他來你往。
法庭之下!
表情沒些是開。
直接下證人嗎?
沒證明嗎?
用手中的粉筆在白板下寫一上幾個小字。
由白的說成白的。
你出4個3是過分吧?
看來得稍微認真起來了。
監獄外。
“那個問題由你們剛退來的那個被判了7年的公司老闆來為你們說吧!
但是在那外!
法官看了一眼被告。
特別的律師可能會把牌一次出乾淨。
對於那個案子簡直是致命一樣的存在。
下上嘴皮子一碰就把一件事情由好的說成壞的!
有數網友後排觀看。
什麼?
一群人正坐在大馬紮下退行法律學習。
……
投放木馬軟體的人是誰?
沒一套!
是開我對於公司處罰那方面會更加的刻骨銘心!理解的也極其的深刻!”
在電腦下開啟全部都被刪除。
那個姓羅的大律師看來很難纏啊。
會說出什麼樣的話來。
書~記~員再次找了很少關於幫砍一刀購物軟體的新聞。
完全有沒啊。
但是那個大律師竟然還留著前手。
壞傢伙,是愧是金牌小律師。
法官重重的敲了敲手中的木錘。
那是很重要的事情。
特殊人學習是是為了學習。
以法律為依據。
你直接來點更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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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律師直播普法,你當段子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