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線索!
就趕緊找人!
趕緊找證據,趕緊蒐羅證據,如果處理的好的話,還能夠把人從拘留所裡面撈出來。
都已經被關了100多天……
如果最終能夠證明是無罪的話,那麼被關押的這段時間,官方會對其進行賠償。
但是拿到賠償的難度很高。
這難度無異於在5v5的遊戲當中拿到6個人頭……
羅凱第2天一大早就電話聯絡線索人。
“喂,是xx嗎?聽說你是xx從小玩到大的鐵哥們,我和他在拘留所進行會面了,交談一些關於他的事情……”
電話那頭稍微沉默了一下:“他把所有事情都告訴你了嗎?”
“嗯!”
“既然他都說了,那我也不瞞著了,這事兒還是有一次在他結婚之前一個多月的時候,和我喝酒酒後吐真言告訴我的,說他即將成婚的這個妻子竟然接過了七次婚,有很多個前夫……”
“男人嘛,總是特別的好面子好強,特別是30多歲的人了,好不容易才抓住一個結婚成家立業的機會,在父母的逼迫之下,也只能將就了……”
“這種場景就如同是上了賊船一樣,想要靠岸已經來不及了……”
“……那羅律師,你在某某街角十字路口那兒等我一下,我過來接你,我帶你去找人!我和這7個前夫當中的有一個曾經有過交集,算是做生意,無意識認識的……”
羅凱簡單的聽著:“好,這個感情好!”
羅凱在路的十字交叉路口等了一會兒。
然後一輛suv開了過來。
“是羅律師嗎上車!在這裡不怎麼好說話,我們直接在車裡面一邊開車一邊說吧!”
“好!”!
羅凱手腳麻利的上車。
兩人對了幾句話之後就直接單刀直入主題
也沒有過多的廢話,直接就去找其中的一個……前夫?
羅凱坐在車的後排上。
駕駛的這個人看起來挺老實的。
車廂裡面兩個不認識的人沉默了一下。
羅凱坐在後排詢問:“關於你的好朋友的事情,你瞭解的多少?”
被送進去那哥們兒的這個好朋友,一邊開著車一邊說:“基本上80的事情都知道吧!
包括最近網上已經醞釀成爆炸性的事件了。
我真的不想再扯這些本該是理所當然的邏輯了。
就一句話,訂婚訂了,彩禮給了,戒指交換了,摟摟抱抱入婚房了,然後那啥之後女方說被強,現在則有一大幫子的人來說只要女的不想就算強強,婚內也算強x!
羅律師你告訴我,一個女的,訂婚訂了,彩禮給了,戒指交換了,摟摟抱抱入婚房了,但就是不同意履行妻子的義務。
甚至還聲稱你只要敢碰我就是強x,你就要坐牢。
那這他孃的是不是騙婚!????”
“……這哥們兒是我的發小,我都為他的事情發愁,作為一個普通人,我感覺三觀都裂開了!
捋一捋這個邏輯啊,是不是就只想要拿錢,只想要房子加名,但是想要碰沒門,對吧?
只要碰了就是強x,對吧?那我娶媳婦幹嘛?這是不是騙婚?那結這個婚有意思嗎?”
這個年輕人在吐槽著:“事情發生了4天之後才報官,房本加名字,提前把房子一半價值送給對方,那就沒事!
如果房本不加名,那就有事兒就得告強x?合著這嘴皮子一碰就變成了薛定諤的意願了是吧?還用此來進行威脅,我從普通人的視角就感覺這是敲詐勒索啊。
我現在說實話,作為一個普通人,真的很害怕,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