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他,只因為手下無馬可用,還指望騎著他,劈斬更多前方的荊棘。但此馬難馴,所以我會用馬鞭、銅錐、利劍來馴服。一不服,用馬鞭抽打;再不服,就用銅錐刺之;還不服,則用利劍殺之!良駒應該成為主人的坐騎,馴服了就用,馴不服,留著又有何用處?他若是再犯事,我必戮之於市!”
他繼續教訓趙廣德道:“你日後若執掌溫縣,管著數百臣僚,數萬民眾,也須記得此法!”
趙廣德大受震撼,拱手應諾。
於是,這天晚上,兩個傷痕累累的前任兩司馬就換上了皂衣,成了一對大眼瞪小眼的更卒。他們被趙無恤從居室的軟榻上,轟到了鋪著乾草的茅屋裡,在之後一個月內,要幹最累的活,服最重的勞役。
當然,必須分開管制,否則,若無趙無恤壓著,那少女拉著,倆人可能就會當場拔劍同歸於盡。
另一邊,羊舌戎以自己是井的舉薦人為由,請求同罪處罰。趙無恤先是安撫了他一通,最後還是順水推舟地將原來歸他管的兩個卒,減為一個卒,以步兵和輔兵為主。其餘的弓矢材士兩、騎兵兩、親衛兩,則由無恤直轄控制。
辦完這件事後,趙無恤也立刻開始完善成鄉的一些行政體制,還有對趙兵鄉卒們的控制!
他召集鄉吏和軍吏們說道:“餘聞鄙語云,見兔而顧犬,未為晚也;亡羊而補牢,未為遲也!故軍中法令不能不嚴,鄉邑牆垣不能不守,奸佞盜寇不可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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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亡羊補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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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羊補牢,這就是無恤為此次更制立下的基調。大致分為立軍法,嚴什伍,設亭衛三項。
中國最早的軍法,當屬夏後啟征伐有扈氏時的《甘誓》。
誓者,禮、律、兵書也。而其內容,一方面是宣佈征討物件的罪狀;說明戰爭的性質。
另一方面是對參戰將士進行約束,並明示賞罰於先:戰場上作戰不努力的將士,都要在祭祀社神的“社壇”處以死刑,並且還要連帶將家屬罰為隸臣妾。
此後,殷周時代例次大戰前的動員令,比如《湯誓》《牧誓》《費誓》等,都是臨時頒佈的軍法,申明獎賞。一旦戰爭結束,就棄之不用,繼續玩“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的把戲。
到了春秋時,戰前臨時生效的軍法開始固定下來,比如晉國的《被廬之法》《趙宣子之法》。“逆軍旅者與犯師禁者,戮之”,逆軍旅即違抗將帥的命令,犯師禁即擾亂軍隊陣勢,凡有上述行為就要受到誅戮。在軍法方面;規定了軍司馬、邑司馬、鄉司馬“制軍詰禁”的軍事司法權。
但另一方面,這些早期的法律卻又把治軍和治民混淆了起來,一些律令模糊不清,一些要求語焉不詳,在執行時多有不便。所以,趙無恤以從鄧飛處找來的一些刑法軍律為基礎,又徵求了王孫期、羊舌戎的建議後,結合後世的見聞,制定了新的軍法!
有了父親趙鞅十年前鑄刑鼎,將成文法公佈給國人的先例,他這也算不上什麼驚世駭俗之舉。
於是,在綠草茵茵的打穀場上,當著眾兵卒的面,趙無恤頗有些沉重地說道:“約束不明,申令不熟,我之罪也。”
趙無恤養士大半年,讓他們每頓能吃飽粟米飯,每天都能嚐點粉食,半旬有一餐肉,有衣有褐,免去了凍餓羸弱之苦。多數士卒自然是感恩在心,誓死效忠的,臺下頓時出現了一片君憂稱辱、君辱臣死的氣氛。
趙無恤便乘熱打鐵,頒佈了新的軍法。
“我聽說,孫武子在南方為吳王訓練兵卒時曾說過:令行禁止;賞罰分明,這是兵家的常法,為將治軍的通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