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有些腫了,好在除此之外,她還算正常,腦袋和手腳都能靈活地轉動,她哭了一小會兒,立刻意識到,天已經黑下來了。
摸索著把周圍的柴草聚攏來,她點燃了柴草,嗆人的味道刺入呼吸道時,她忍不住咳嗽起來,眼淚再次流出,她分不清是因為害怕、傷心,還是單純地被嗆到。
好在昨夜邢軍生守了一整夜,她睡足了覺。
今晚,她知道她必須守著他,直到天明。
這一夜真的很漫長,身邊是一個不知死活的隊友,除此之外,到處都是昆蟲,還有偶爾路過的野獸。
尉遲芬芳想起自己之前的十四年,爸爸殺了人,媽媽帶著她改嫁,那一年她五歲。
繼父是個魔鬼,總是趁媽媽不在的時候,猥瑣她,還威脅她,不許告訴媽媽,否則就打死她。
這樣的生活持續了接近一年,直到有一天,媽媽因為跟人換班,提前回家,這才發現了繼父的獸行,他們廝打的過程中,媽媽用剪刀割破了繼父的大腿,繼父則用力掐死了媽媽。
等到他發現大腿動脈破了,血流不止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
至今尉遲芬芳還記得,繼父可憐巴巴望著她說:“芬芳,求求你,到對面的王大媽家,讓他們叫救護車來送我去醫院。”
他們發生爭吵的時候,他插上了門栓,他們家是個獨立的小院兒,除非大聲喊,鄰居根本聽不到裡面的聲音,但是此時,他已經渾身無力,根本喊不出來了。
尉遲芬芳用充滿仇恨的眼光看著他,一聲不響地縮在角落裡,她媽媽就躺在她旁邊,眼睛瞪得老大,身體卻一動不動。
她害怕極了,但她小小的腦袋裡,有一點很 清楚,那就是眼前這個禽獸繼父如果好了,一定不會放過她。
所以,她就那麼呆呆地看著他,看著血從他的大腿上不斷地往外流,直到他倒在血泊中。
其實,以她現在懂得的醫學常識來看,即使她當時出門去求鄰居來救他,他也活不成了。畢竟,那時候電話什麼的都不太方便,救護車更不可能及時上門,而他被扎破的卻是大動脈。、
但是當時,她心裡想的就是,讓他死!
回想起這一段,她的身體忍不住一陣陣發冷,即使天氣如此炎熱,她還是悄悄地靠在了邢軍生的身邊,用力摟住他的後背,聽著他沉穩的心跳,她才稍稍覺得安心。
後來的日子裡,她成了一個流浪兒,沒有人願意收養她,像她這樣擁有一個被槍斃了的殺人犯父親,又有一個殺死了她媽媽的繼父,任誰都會覺得晦氣的。
她只好到處去討飯,車站、碼頭,飯館、菜市場,哪裡人多,她就去哪裡,總有些不認識她的人,會好心給她一毛兩毛錢,或者是給她買一碗熱湯麵。
她就這麼混到了十歲,直到她的親叔叔尉遲江找到了她。
那時候,她已經學會了坑蒙拐騙偷,完全沒有半點女孩子應有的模樣。
叔叔帶她去了香港,在那裡,她終於過上了溫飽有保障的日子。但是叔叔是一個殺手,他的生活也不安定,時常在世界各地飛。
整整四年的時間裡,只有少數的時候她被迫去學校讀書,大多數時候她都會逃學。
叔叔沒有時間一直守著她,便把她託付給鄰居家一個開武館的武師,武師的老婆對她很好,總喜歡做好吃的給她,而她就整天跟著武師學習拳腳功夫,日子過得溫暖而愜意。
偶然的一次,叔叔遇到了來香港辦事的小時候的朋友嶽建華,嶽建華髮現了她,她的資質她的經歷,無一不令他感到心疼和憐惜。
經過激烈的爭辯,叔叔終於同意讓她跟著嶽建華走。
畢竟像她這樣一個整天只喜歡打打殺殺的孩子,既不肯唸書,也不肯像尋常女孩子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