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笑,尖叫,狂嘯,在長長的街道里,你能聽見一切情緒高漲的聲音。
夜幕降臨,每個人都喬裝起來,變得和白天不一樣。是喬裝讓他們肆無忌憚,還是黑夜放出了他們心中的魔鬼?
於笠是一片五顏六色裡,唯一的一抹白,如果他的腳下有一隻雲朵,頭頂再安一頂金色的光環,那麼他和神行人間又有什麼區別呢?
於笠摸了摸刀子的位置,確定將它放好,抬起頭,對上從旁邊擠過去的壯漢的目光。
壯漢的眼角有一處掩埋了不知多少歲月的刀疤,不大不小,像一粒蜘蛛咬在他的臉上。這傷疤,使他的目光都變得犀利起來。
壯漢穿著天使城制的警服,佩戴著警槍,五大三粗,行走在人群裡。
兩三個衣著火辣的美女從他身邊繞過,趁機揩了油,用不大不小的聲音感嘆:“看,好帥的警察!”其他美女應聲轉過頭盯著警察,笑道:“制服永遠是最棒的,這位爹地選擇了最適合他的喬裝。”
和壯漢一樣的警察喬裝不少,光在這小片人群裡,於笠就瞧見三四個。
人們喜歡制服,是內心對社會秩序和規範的挑戰。人群裡除了警服,還有汽修工服、護士服、白領服等等,正經的服飾配上邪惡的改造,滿足了人們內心混亂的慾望。
終於,於笠從剛才的一條主道走了出來,周遭的人立刻少去了三分之二。
他抬了抬戴手環的那隻手,感受到從手環發出的震動。
當他目光投向四下,黑黝黝的道路上熙熙攘攘站著一些人。
離他最近的是個戴著兔子頭套的美女,她揪起自己粉色的耳朵,感受到於笠的目光,朝著他彎嘴一笑。再稍微遠一點的,是個打扮成死神的人,因為戴著面具,一身烏黑的衣袍,於笠無法辨別出他的性別。但是基於對方高出常人的身高,和身邊同樣惡魔打扮的男子,於笠暫且認為這個死神是男的。
還有電鋸人,喪屍,小丑……視線裡零零散散有八個人。
每一搓人都有各自的夥伴,於笠從他們面前走過時,他們一邊嘴上翕動著,一邊看著孤零零的上帝從他們面前飄過。
現在正好八點。
於笠看了一下時間。
似乎是解決鬼屋的一家五口過於輕鬆,他出來的比自己想像的要早很多。
從這裡走到中心廣場只需要十五分鐘,所以他會在八點十五分左右到達中心廣場。
就如同去劇場看錶演,提早去現場總不是壞事。
於笠喜歡守時,所以他無法理解劇院的觀眾姍姍來遲。他們不僅製造出噪聲,還錯過了精彩的開場。
結局固然重要,但是沒有一個驚豔的開場,一個戲劇也會黯然失色。
所以於笠不想做今晚遲到的人,而面前的小道是於笠透過地圖看到的最近的一條。
雖有有些彎彎繞繞,但仍然稱得上是一條不錯的捷徑。
於笠邁著穩健的步伐,踏在閃爍的燈光下,走進這條陰暗的小道。
一旁的消防栓,丟棄了紅色的易拉罐和白色的塑膠瓶,粉色的液體從瓶口流出,匯出一道靜謐的瀑布,沿著只有五厘米之高的坎,流淌下來,拖著一條迷你小河,匯入下水道口。
“啪唧。”
於笠感到腳上一黏,將鞋子抬開,看到剛才的腳下,踩爛了融化到一半的冰激凌。
粉紅色的冰激凌塊因為踩踏,碎成一灘水泥狀的東西,在於笠抬起腳時,試圖透過自身的黏性,給於笠的動作新增緩慢的效果。
於笠跨過冰激凌,根本無心拿出紙擦淨鞋底和鞋面上濺到的一點冰激凌液,繼續往前走。
一雙鞋向前走,粘膩,滴答。
兩雙鞋往前走,粘膩,滴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