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談什麼?
我不是評論家,也不是在接受專訪,談什麼,看來是個問題。
有朋友看了我的部落格,以為其中很多篇節“有點意思”,於是就拿來了,有點炒冷飯的感覺,反正“天下文章一大抄”,抄自己的東西至少不會造成版權糾紛,因此不會背上“抄襲”的罪名。
當然,像我這樣的文人,即便抄它幾回,可能也沒有人關注的,因為不是名人,所以少了許多關注,所以不會被人發現。就像一位正人君子,偶爾因為心愛之物順手牽羊幾次,儘管在良心上會受到短暫的自責,之後的愉悅總是比擔心好多很多的。
在寫這一章裡,我是沒有必要抄的。因為談的範圍很廣,又是主觀的主動的自言自語,大可不必“引用”他人的觀點,而把自己的觀點淹沒了——因為寫書的目的不是為了賺錢,和別去討哪些“嫌”來自尋煩惱。
因此,看本書的讀者,取悅自便,聽則聽之,但凡有不同的觀點,就當胡說八道,扔一邊就是;如果是在忿忿,就吐上一口唾沫;如果還忿忿,那就乾脆再踩上一腳;如果還忿忿,我也不知道怎麼辦了——因為我不會停止寫作。
自以為是——“談”就是這樣的。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談結婚
人生三大事:金榜提名時、洞房花燭夜、他鄉遇知音。因此,結婚對於人生來說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情:自己的下半身終於有了依託。
但我對於結婚是似乎沒有什麼特別的印象,結婚只不過是人生程序中的一個步驟,人作為社會的一份子所必須經理的一個程式。因為,結婚以後的生活是好是壞,能夠延續多久,都還是一個未知數,什麼海誓山盟、什麼海枯石爛,高興太早,期望值太高,今後如果事與願違,豈不是有跳樓地感覺,越高越疼。
據不完全統計,百分之八十信誓旦旦的情侶,許多浪漫的婚禮,曲終人散是最早的。所以婚姻便成了愛情的墳墓——其實根婚姻無關,因為生活本來是不浪漫的,浪漫的愛情和平淡的生活矛盾了,自然就只有解體。
更何況,現在的女子,是不必遵守三綱五常的,婚姻作為男女之間存在的一種關係也因此變得動盪。婚姻自由的最大好處就是男人女人可以隨時對自己不滿意的女人或者男人換掉,九塊錢就可以結束一場曾經憧憬的美好家庭生活。
因此,對於家庭,現代人也大可不必將就,對家庭也大可不必責任。“工作好不如嫁得好”,即使嫁得不好,大不了重新再嫁罷了。就如果廠家設了三包,隨時都可以退貨。
我們常常疑問為什麼現在離婚的人越來越多?其實道理很簡單:那是因為以前不準離婚,所以婚姻關係穩定。婚姻是什麼?如果我們去掉那些複雜的解釋,其實就是一個男人和女人組合成一個家庭,而這種組合是自願的,自由的,她(他)可以和你組合成家庭,也可以和他組合成家庭,條件只有一個——就是你情我願。在我們周圍,結婚三次四次的大有人在,也沒見人大驚小怪的,甚或成為某些人的偶像。
當然,婚姻也不是那麼可怕。對於那些想要從一而終的人來說,也大可不必驚恐。如果你是個男人,則只要找個地位比你低的,工資比你少的,要求比你小的,相貌比你醜的……如此類推,保管萬無一失;如果你是個女的,只要堅持以夫為綱,視而不見,保管白頭偕老。
總之,在家庭舞臺的每一齣戲裡,都別把自己當人,更不能把自己當成強人。
談狀元
古代科舉考試;最高階的莫過於會試;而會試中;最高興的莫過於中三甲;那就意味著你中了進士;獲得了一個文憑不說,還相當於考上了公務員,可以當官發財了。
如若中了狀元,則跨馬遊街,倘若有那位皇家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