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燒到東方發亮。
天已經大亮,應該是出太陽的時候,可四周依然是灰濛濛一片。西邨懷著孤獨、悔恨、悲涼的心情,一步步走向北面,尋找秦伯的屍骨。
一堆被餓狼添得乾乾淨淨的白骨散亂地撒在坑窪裡。西邨經歷了黑夜野狼的襲擊,已經沒了恐懼。他把狼吃剩下的秦人方的骨頭撿起來,裝進原本是秦人方準備包裹寶貝的黑黑厚厚的口袋裡。四周是被狼撕咬破碎的衣服、滿是汙泥的手電筒、羅盤、小耙子、牛角刀,衣服的口袋裡還有沒用完的一沓子錢。西邨把這些東西收羅起來,放進包袱裡。這個包袱與來的時候相比,除了少掉一些錢之外,多了秦人方的白骨。
“必須馬上離開這個吃人的地方!”西邨沒有絲毫的猶豫,沉痛地背起包袱,朝秦人方被狼吃掉的坑窪地投去一瞥,沿來路越過山包,走下山去。
好在秦人方帶足了路費,沒被狼叼走。狼只吃人肉,卻不識人用的錢。這讓西邨猜想,秦伯在出發前也許預料到這趟出門與前幾次一樣會空手而歸。這說明他對此行並沒有抱多大希望,只是想再來試試。他是等不及破解了八卦地圖、有了絕對的把握再來起寶,他不甘心吶!可是,他哪裡料到,他這次是有來無回,走了條沒有回程的旅途,踏上了不歸路,再也沒有機會來了!寶貝的誘惑力太大了,迷了心竅,居然讓他置生死於度外。
西邨沒了“見市面”的**,更沒了闖江湖的衝動,他要馬上趕回家,把噩耗報告給小鳳的娘。他直奔車站。
小鳳得知爹爹被狼吃了,會怎麼樣?小鳳娘又會怎麼樣?
小鳳沒了爹,今後怎麼辦啊!
可是,西邨怎麼也想不到,更其殘酷的危險埋在他返程的路途,他將經歷又一次磨難。
多舛的命運!
人生本來就是一段荊棘叢生的旅途,是時刻需要博弈苦鬥的。然而,對於一個剛過十一歲的兒童來說,未免太殘酷了。
經歷了磨難的西邨才懂得什麼叫人生。
他已有充分的思想準備,要吃盡人間的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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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東青來的李公安仗著公安的“行頭”和身份是打算來捉人的,可是,徐雪森亮起自己的頭銜,又臨時謅了一篇連自己都覺得好笑的“官話”,居然把他給鎮住了,不但不敢再提捉人的話,反而向徐雪森道歉,而且攀起朋友來。這使徐雪森猛然醒悟“頭銜”——做官——的好處。
西邨娘在劉站長來通知的時候就不怎麼贊成丈夫去當官。她知道丈夫的脾性,沒有官帽的時候都是東幫西助的,解放前就是如此,也沒見著發財,茅草房還是茅草房,現在當了官,還不是更忙了?那生錢的鷂子手藝還不給扔到了一邊?扔掉了手藝,到哪裡去掙錢翻房子?可是,她哪裡拗得過丈夫?再說了,是劉站長極力攛掇的,劉站長總不會害丈夫吧?
徐雪森可不這麼認為。他想,當這個芝麻都比它大的副社長,雖然看不到有什麼好處,至少從目前來看也無啥壞處,況且又不是自己爭來的,是人們硬是送上門的,不接白不接、不當白不當。自古以來,哪有當官的住茅屋、穿舊衣、吃糠咽菜的?拿了國家的“俸祿”,吃著“皇糧”,還怕造不起瓦房、蓋不起樓房?否則,窯山的老梁、老馬他們為什麼革命?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