茱迪說:「中午我們一起出去吃飯。」
誰知道,或許有新發現。漣漪很小的時候,在兒童樂園中,看過紅舞鞋的故事。
一個貪慕虛榮的女孩子,千方百計的弄來一雙紅舞鞋,穿上腳,驕之同傑,旋轉跳舞,誰知道竟沒法停下腳步,跳跳跳,不停的跳,精疲力倦,還是得跳。
結果是她哭了,願意脫下紅舞鞋,但已沒有可能,一隻跳遠去,沒有人知道她的下落。
真倒黴。
這不過是個童話故事。
凡是童話,都有寓意,這個故事在今日看來,在簡單不過:紅鞋是代表名與利,一上癮便難以解脫,身不由己。
但追求名與利的結局倒並不是次次如那女孩子那麼悲慘。只要懂得控制,名與利也可使一個人快樂。
寓言是寓言,我們活在一個真實的世界裡。
我一直不認識穿紅鞋的人。
尤其是單穿紅鞋,不穿其它顏色鞋子的人。
直到尊尼巴她帶到派對來。
她年輕、漂亮、瀟灑,穿白的裙子,紅的鞋子,喝黑的啤酒。
短頭髮,腦後有一綹留得特別長,染紅色,punk。
她沒有穿襪子,足踝很白晰,還未來得及去曬太陽。
她與友人玩雙六,把尊尼撇在一邊。
尊尼是個歌星,聲線一流,但腦筋轉不過來,姿勢有點落伍,他很用功,做得太吃力,觀眾代他辛苦,他則疲態閉露。
話雖如此,場面始終擺著,走倒哪裡都有人叫簽名,女孩子也都樂於赴約。
紅鞋兒由他帶來。
肯與尊尼走的,有什麼好人。
我苦笑,包括我在內,我也是尊尼的朋友。
我問尊尼她是誰,尊尼說:「朋友的妹妹。」
他對她很好,通常他只帶女孩子一次,下次就要換人,但到了星期六,在小畢的遊艇上,我看到的還是同一個人,她穿一雙紅色涼鞋,一朵花遮過腳背,配黃色沙灘衣。
我沒有說什麼。
尊尼很護她,替她拿杯子,幫她遞毛巾。
晚風中我問尊尼:「開始認真?」
尊尼抬頭看著紫色得天空,沒有回答。
她最大的萬有引力是年輕,看上去只有十六七歲,高得如一頭小長頸鹿,約有一點八米,身段分部均勻,看上去舒服。
青春是女性魅力最強的一環,別同我說什麼風華絕代,系出名門,儀態優雅,才高八斗,活生生的青春仍然站在第一位。
他寵得她要命。
而紅鞋兒的確幼稚一點,不合我胃口。
尊尼一直與她在一起。三次四次五次我都見到她,她有許許多多紅色的鞋子,每雙都很別致很好看。
後來聽說尊尼捧她做歌星。
我們在電視上看她唱歌,賣相一流,舞跳得非常好,完全是十足金流行曲節目的味道,但是一開口,像個七歲小孩子在唸口簧。
而尊尼還一直問:「好不好好不好?」
我們輕笑,什麼也不敢說。
「好不好?」尊尼並沒有放過朋友的意思。
我們不知怎樣回答才好。
過半晌,我說:「很性感,服裝似麥當娜。」
這樣的溢美之詞尊尼還不高興,「麥當娜太邪了。」
那麼像誰才好?
尊尼揚言,「她會大紅。」
不會的,要大紅大紫,非得有真本事不可,騙得了一兩個人,不代表全體觀眾會得入殼,花錢的爺們目光如炬,怎麼會分不清好歹。
「她的第一張唱片馬上會面世。」尊尼說。
「什麼,誰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