們的?最後,朕還要問問你們,金錢對你們來說就真的這麼重要嗎?你們非得要靠出賣自己的良知來換取嗎?依朕看,你們之所以會落到今天這個地步,完全是你們自己造成的,跟別人沒有任何關係。”
段智鳴的話說完,捕快們分分你看我,我看你,不知道該怎麼說?
“把他們都押下去,朕不想在問他們什麼了。”段智鳴對侍衛說道。
話落,侍衛就把捕快全部都給押了下去。
……
晚上,段智鳴一個人躺在自己的寢宮裡,腦子裡一直在回想著白天捕快說過的話。他對捕快說的的話非常的在意,尤其是話中出現的“逼”這個字,還有後面的“三餐不飽、一貧如洗”這兩個詞。
段智鳴透過捕快說的話中出現的這一字兩詞,懷疑捕快的收入可能真的很低,而且低的超出自己的想象,要不然那個捕快在回答自己的問題時,也就不會在回答中加入“逼”和“三餐不飽”以及“一貧如洗”這強烈的一字兩詞的字眼。
段智鳴的懷疑確實沒有錯,捕快的收入確實是少得可憐。
據歷史記載,捕快雖然相當於現代社會中的警察,是負責維護治安的執法人員,但卻是當時社會中最低賤的人之一。因此,他們每年只有十兩銀子的收入,一個月連一兩銀子都不到。這樣的收入,也就夠捕快一個人吃飽飯而已,但卻無法養活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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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為了有足夠的錢來養活家人,改善自己的生活,捕快只好去貪汙,收受賄賂。
凡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捕快的地位雖然低賤,但並不代表他們不懂得“靠山吃山”。
通常,捕快靠敲詐勒索斂財。比如捕快奉命捉拿盜賊,他們往往會先向事主索取酒食、路費,案件如果沒有偵破,對事主來說,既丟了錢財,還要在捕快這裡被搜刮一道,蒙受雙重損失。
至於一些心狠手辣的捕快,他們乾脆有意挑選那些有過前科的富戶,找個由頭誣陷他們,然後慢慢敲詐勒索。假如遇到不識相的富戶,捕快乾脆直接把他扭送進衙門,來個屈打成招,到頭來還是得拿錢消災。這樣一來,破了財不說,還要受一番皮肉之苦。
捕快還會侵吞贓物,這也是他們斂財的套路之一。通常,抓獲盜賊後,州縣官員都是命幾名捕快一起去起獲贓物,這就給了他們上下其手的機會。他們往往會以此為名肆意闖入百姓家裡翻箱倒櫃,趁機搜刮民財。或者是,起獲的贓物,還沒等到事主來認領,捕快就先自行瓜分一道。
利用職權敲詐勒索和侵吞贓物還不算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捕快往往和盜賊蛇鼠一窩、沆瀣一氣,這才是他們最為可怕的地方。嘉慶年間官員卓秉恬就一針見血地指出,捕役藉盜賊以漁利,盜賊仗捕役為護符。這句話非常形象地概括了當時捕快和盜賊蛇鼠一窩、沆瀣一氣的現實。
雍正皇帝的寵臣田文鏡曾在一份奏章裡直言,在各類衙役中,捕快最為狡猾,他們原本都是盜賊,後來改邪歸正做了捕快,自然瞭解本地賊窩所在。捕快和相鄰地區的同行互通訊息,所以,他們往往能輕易獲取盜賊下落的訊息,他們捉賊自然像探囊取物一般容易。
捕快有這方面的優勢,這使得他們一方面既有利於捉賊破案,另一方面也有利於他們和盜賊勾結。嘉慶年間就有官員上奏稱山東捕快和盜賊狼狽為奸,捕快和盜賊分贓,捕快也給盜賊們送信。
對於一些腦子好使的捕快來說,勾結盜賊就是他們成為“名捕”的不二法門,“名捕”要有保護盜賊的能力,當需要立功的時候,立刻就能把盜賊捉拿歸案。清代劉衡和曾國藩等名臣都曾想改變“捕快和盜賊蛇鼠一窩”的弊政,但都收效甚微,直到清末也沒能解決這個問題。
可以說,捕快貪汙受賄,有著各種各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