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部網站的管理員獲取到的地址!”
“根據上面的資訊,可以確定該賬號的所有人正是何欣欣女士!”
“同時,帖子上的資訊是我的董事長和張佳琪女士的聊天記錄。”
“所以,你們都構成侵犯他人隱私的違法行為!”
李斌淡淡一笑,毫不在意的質問庭審長道:“那我想問問庭審長,是不是隻要確定這個賬號的所有人是誰,那就一定能確定這個事件是誰做的呢?”
庭審長道:“根據證據法的相關要求,證據來拿必須保證完整性,連續性和邏輯性,所以根據這個案件應該證明的是是不是能確定那帖子是被告親手發的!”
葉瑾聞言微微皺眉。
蘇淑疑惑的詢問道:“這兩者有什麼區別嗎?”
“賬號是她的,可不就是她發的嗎?”
“這庭長說真的這個什麼意思啊?”
不僅是蘇淑就連一些旁聽的人也都發出了這樣的疑惑。
“對啊,賬號都是她的,難道不是她發的?”
“不是吧,這還能反過來。”
“難道這案子沒那麼簡單?”
......
葉瑾略微思索的剛剛庭審長的話,他向蘇淑解釋道:“他的意思是如果能夠證明帖子都是別人發的話!”
“那這個案件咱們就打不贏了!”
蘇淑道:“啊,這能怎麼證明?”
葉瑾道:“看著吧!他們應該會有東西拿出來!”
庭審上,李斌聽到庭審長的話微微一笑,反駁道:“好,我這裡有一份新證據!”
李斌緩緩拿出當時何欣欣的被篡改的報案記錄。
“這份記錄清晰的記錄了我的當事人在發帖的當天下午就遺失了手機!”
“遺失地點是在校園內。”
“同時,根據我當事人所說,她覺得設定密碼很複雜,所以她的手機並沒有設定開鎖密碼。”
“她的相簿中又儲存了我另一位當事人和原告單位董事長之間的聊天記錄。”
“所以任何一個人撿到這個手機之後,他都可以拿我當事人的手機發帖子。”
“對於原告的證據,我保持高度質疑!”
庭審長看著李斌提交的證據微微一笑。
詢問周杰道:“原告方面還有沒有補充?”
周杰道:“被告律師,你是如何確定你的當事人確定是當天下午遺失的而不是其他時間?”
被告律師李斌道:“那是當然,我們有當時的報案記錄啊!”
“上面記錄的很清楚!”
周杰繼續道:“那麼,我想請問的是,您確定您所提交的這份報案記錄是準確無誤的嗎?”
李斌眉頭微微一皺,心裡突然湧出一股不好的預感!
不過他細細回想了一下。
接警做記錄的是自己人。
手機也被毀了。
確實毫無查證,所以李斌依舊鼓足底氣道:“當然確認!”
“這份資料是我們在執法局提取的,當然具備法律效應!”
“同時,我們也進行了多方面的核實查證!”
李斌在心裡仔細回想了一遍整個過程。
從王陽那裡開始直到現在,都沒有地方可以出現紕漏。
所以他斷定,周杰是在虛張聲勢。
而周杰聽到被告律師信誓旦旦的說出確認的話!
周杰笑了。
葉瑾也笑了。
只有蘇淑一臉懵。
葉瑾笑著回道:“只要周杰正常發揮,他能把對方律師給送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