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園區,塑膠廠內。
才剛到中午十一點,孫小虎就想要偷偷溜出去。
這一怪異舉動,引起哥哥孫大龍的注意。
“站住!你要去哪!”
“我……我……哥,我是真的很想再吃一次那豬蹄。”
孫大龍非常警惕,一雙吊梢眼裡滿是戾氣。
“就不能讓你手底下的人去買嗎?非要親自出去?”
孫小虎說到這個就來氣,圓圓的胖臉上漲紅一片:
“手底下的人沒一個靠得住,一個個全騙我說沒買到,賣完了。
結果說話的時候嘴上都在冒油光,分明就是在路上偷吃了!還得是自己去!”
上次孫小虎從一個下屬那裡狗嘴奪食,搶過半個豬蹄。
吃過一次之後,那叫一個念念不忘。
可從那之後,下屬都防著他,總是吃完了才回來。
問就說沒買,打死不承認自己吃了。
聽說那個賣豬蹄的攤主規矩很多。
又是不能插隊,又是限購一個,又是不能代買,又是不收現金。
因此,就算想找人代購都很難。
不論派哪個下屬過去,給多少跑腿費,他們都滿嘴豬蹄味地回來,把錢退給孫小虎說:
“沒買著。”
孫小虎倒是不介意自己去買。
可是,哥哥孫大龍非常謹慎,總是不讓孫小虎外出,說要減少露面。
“不能去。你忘了那個攤主前幾天剛從局子裡放出來?
萬一警方一直盯著他,你去的話,很有可能也被盯上。”
聽聽這話,多離譜啊。
全是“萬一”,哪來這麼多“萬一”!
孫小虎一直認為,哥哥實在是謹慎得有些過分了。
他倆雖說是做的違法犯罪的勾當,但是,做得非常隱蔽。
一年多了,警方都沒發現他們走私的買賣。
四捨五入,那跟正當生意有什麼區別?
他都不懂,大哥還這麼神經兮兮的幹什麼?完全是過度緊張了。
前不久他們有單大生意要做。
結果,恰好聽說園區內有個叫黃鶴的逃犯被抓了。
跟他們八竿子打不著的人,哥哥愣是把生意推遲了,說是為了安全考慮。
算了,生意上的事,孫小虎本來就不懂。
大哥說什麼就是什麼吧。
不過,吃喝玩樂這種事,他是最懂的。
做生意發達了以後,孫小虎幾乎把全市知名的美食都嘗過了。
什麼天上飛的,地上跑的,水裡遊的,合法的,不合法的,都吃了。
剛開始還新鮮,後面越吃越沒味兒。
直到他撞見下屬在啃豬蹄。
豬蹄都已經啃剩一半了,全是口水。
孫小虎愣是沒忍住,一把搶過來塞嘴裡。
頓時,他找回了第一次吃山珍海味的感覺。
好吃得他把骨頭渣子都細細嚼碎了,往肚子裡咽。
為此還崩了一顆牙,可他都覺得值。
大哥不讓他出去買,他的胃比他的嘴抗議得更快。
別的事他可以聽哥哥的,這件事絕對不行。
中午可以不去。
大不了,晚上偷偷去。
一晃,時間來到下午五點。
蕭嵐自從搬家之後,有老頭幫忙,加上去菜市場方便,他製作豬蹄的效率大大加快,數量也翻番。
如今他是中午賣一輪,下午賣一輪。
每一輪頂多賣兩個小時左右,就得收攤回去。
賣豬蹄倒是不累,他主要是心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