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賊哪裡知道,這些攤主們之所以改變這麼大、做得這麼絕,
除了因為在全國網友面前丟人以外,還因為他們嚐到了客似雲來的甜頭。
今天這幫從天南海北過來的遊客,一個個出手異常闊綽。
有的主播是搞測評的,看到什麼新鮮玩意兒都買一堆來嘗一嘗。
攤主們在這擺一個上午的攤,頂過去一個月賺的錢。
這一切都驗證了,所長的話是真的。
都是這幫小偷耽誤了他們賺錢,要是沒有賊,大家老早就發財了。
試問,他們怎麼會允許這幫賊趕走他們的財神爺?
這幫攤主每個都在老街菜市場擺攤了10年以上。
對每一個賊都瞭解得透透的。
師從何派,慣用什麼方式偷盜,喜歡對什麼人下手……
可以說賊還沒動手,就有七八個攤主盯著賊了。
但凡動手試試看呢,保準抓你一個人贓並獲。
這就叫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最令小偷們恐懼的是,攤主們抓就抓,他們居然還搞“遊街示眾”這一套。
木板上寫個“賊”字,串根繩子,往小偷脖子上一掛。
再在老街菜市場的門口貼一張告示,抓一個賊,就在上面公佈一個名字。
還有的反抗激烈一點的,直接被摁在地上反綁起來,
塞進鋼焊的豬籠裡,用拖豬的三輪車裝了拖去派出所。
小偷們都崩潰了,這到底是誰想出來的絕戶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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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毒了!
古代為什麼有遊街示眾?
就是因為這一招傷害性不大,侮辱性極強。
給人極大的視覺刺激,造成的警示效果最震撼。
而古代考上了狀元也要騎馬遊街,原理是一樣的,也是為了將宣傳的效果放到最大。
路人的議論和目光,對遊街者而言,可以是蜜糖,也可以是刀。
這跟千刀萬剮有什麼區別?
現代文明社會,考慮到保護公民的隱私,給罪犯重新做人的機會,早就把遊街示眾這一條廢除了。
除非是重大的通緝犯,不然不會對外公開對方的詳細個人資訊。
可警察不會這麼做,不代表普通民眾不會這麼做。
無視法律的小偷,碰上民風彪悍的居民。
這就叫惡人自有惡人磨。
警方雖然不支援這種粗暴的做法,但是民眾擅自這麼幹,
他們除了在發現以後,批評教育以外,也沒有其他的辦法,對吧?
這招可太毒了。
對於小地方的人來說,示眾比抓他們去坐牢威懾力更大。
對一些法盲來說,入獄彷彿鍍金。
坐個牢出來,覺得自己正式成為道上混的了,案底就是履歷,說出去倍有面子。
可示眾就難堪了,七大姑八大姨可是要叨叨一輩子的。
往後年年過年飯桌上的樂子必然是他,以及同行的賊也瞧不上被抓了現行的笨蛋。
:()我就搶個豬蹄,怎麼判死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