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是在考量這兩首歌的市場價值,同時也在查蘇謹行。
別回頭這小子從哪兒抄來的歌曲,那樂子可就大了。
這種事不是沒有,投機者哪裡都不會缺。
“謝謝。”蘇謹行禮貌的回應。
“這是合約,你看一看。”李成洙拿出一份合同遞給蘇謹行。
“你可以帶回去,找個律師看一下。”閔希珍插話道。
李成洙看了一眼閔希珍,笑著開口:“閔總監說的沒錯,合同這種事情要慎重一些。”
蘇謹行點了點頭,心中有些詫異,閔希珍釋放的善意倒是讓他感到驚訝。
翻開合同。
蘇謹行大致的看了一下,製作人合同他是有一定的瞭解。
首先這份合同是很正常的新人制作人合同,兩年的合同,月薪有一百五十萬,製作的歌曲另算。
參與制作的歌曲按照一首五百萬獎勵,主導製作的歌曲按照一首一千萬降臨,獨立製作的歌曲可以選擇買斷或是參與版權分成,版權分成上和公司五五分成。
相較於藝人的吸血鬼合約,製作人的合約要寬鬆許多,畢竟製作人和藝人不是一碼事。
版權在製作人手裡,錢和公司五五分成,很正常的韓國新人制作人合約。
和k姐,俞永鎮這樣的金牌製作人不能比,他們的合約版權分成能達到八二,甚至九一。
但s公司也沒有欺負他,就是按照市場上最普遍的五五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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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那兩首歌怎麼計算?”蘇謹行問道。
“《咆哮》和《party》按照合約上的條件,你自行選擇公司買斷或是版權分成。”李成洙說道。
“好的,在哪裡簽字?”蘇謹行一聽有版權分成,人都精神了。
“不讓律師看一下嗎?”李成洙有些詫異的說道,閔希珍都提醒他了。
“我相信公司。”蘇謹行一副涉世未深的樣子讓三人都感到很是有趣。
“你信任公司,公司也不會辜負你的信任。”李成洙笑著對蘇謹行說道。
[這話如果是閔希珍總監對我說,我可能就信了。]
蘇謹行心裡嘀咕著,如果說反手把自己親叔叔舉報了的李成洙是什麼好鳥,蘇謹行打死都不信。
別說什麼大義滅親,騙鬼呢!
看著蘇謹行在合約上籤下自己的名字,李成洙再次開口。
“你的名字不太好作為宣傳,取一個藝名吧。”
“藝名。”蘇謹行想了想,“蘇,就叫蘇吧。”
“好。”李成洙也不在這種小事上糾結。
“《party》會收入公司曲庫,暫時不進行錄用。《咆哮》作為xo正規一輯的收錄曲,與《wolf》作為雙主打,這是公司的初步打算。”
李成洙的話讓蘇謹行有些意外。
告訴他這種事情是打算……
“閔總監極力推薦下,公司決定給你第一個製作任務。”李成洙繼續說著,“公司音樂總監李秀滿總監擔任xo正規一輯的監製,你將作為製作人參與到正規一輯的製作,k姐也是參與制作人,負責主打歌的製作。”
蘇謹行看向k姐,k姐朝蘇謹行笑了笑。
“《咆哮》有作為主打的潛質,但《wolf》已經制作完成,公司傾向於雙主打,但閔總監認為《咆哮》作為正規一輯後續宣傳曲更有競爭力,你是《咆哮》的製作人,伱的看法呢?”李成洙問道。
蘇謹行不由得看向閔希珍。
有著未來記憶的蘇謹行當然知道哪種選項更好,閔希珍不愧是s公司的藝術總監,這種戰略目光的確出色。
“我覺得閔總監的想法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