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顛顛的小心陪著呢。
明朝地方各省不設主官,而是將權力一分為三,設立了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和都指揮使司,合稱“三司”。
布政使是一省的行政長官,負責全省的民政事務,包括管理地方的財政、民政、田土、戶籍、錢糧、官員考核等。
可以說,凡是與民生相關以及地方政府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基本都在布政使的職責範圍內。
布政使掌握著地方的財政大權和民政事務的決策權,擁有豐富的政治資源,在地方行政事務中具有較大的影響力。
到了明朝中後期,隨著巡撫、總督等職務的出現,布政使的權力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制約,但仍然是地方行政管理的重要角色。
按察使則是一省的最高司法與監察機構的長官,主管一省的刑名訴訟事務。
按察使掌握著司法監察大權,對地方官員的行為具有監督和彈劾的權力,能夠維護地方的司法公正和政治清明。
都指揮使是一省最高軍事機構的長官,負責管理所轄區內的衛所,以及與軍事有關的各項事務,包括軍隊的訓練、排程、防禦等。
都指揮使掌握著地方的軍事權力,是地方軍事安全的主要負責人,不過,由於明朝文官勢力上升,武官地位逐漸下降,都指揮使的權力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總體而言,明朝“三司”制度的設計初衷是為了實現地方權力的相互制約和平衡,三司之間相互牽制,誰也不能一方獨大,有效地防止了地方割據。
可以說,只要沒有巡撫或者是總督出現,布政使其實就相當於一省的行政權力的老大。
不論是知府,縣令,那都是歸布政使管的,趙明軒和孫元青屁顛顛小心伺候著這個劉瑞謙就不足為奇了。
這麼一個大腿送上門來,那必須得合作啊!
他永昌商行想從自己這裡賺錢,自己何嘗又不可以藉著永昌商行的關係,讓自己的護商隊迅速走遍大江南北呢?
陳平安拱拱手:“失敬,失敬,原來永昌商行實力竟然如此強大。”
劉瑞謙呵呵一笑:“陳百戶現在可以說說打算如何合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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