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姐說:我非常清楚地知曉,我所“償還”給他們的方式,竟然是讓自己至少從直接感受上來說,彷彿是一種“犧牲自我”般的付出與奉獻來進行償還。這種情況尤其明顯地表現在後來的婆家中。此外,如果用另一種類比來說的話,那便是孃家這邊。然而,究竟我虧欠他們的又是什麼呢?進一步深入思考,尤其是站在第二層次去思索時,更需要探討的問題則變成了,他們期望我以此種方式去償還的到底又是什麼呢?
而需要去償還的這些事物,二姐內心感到無比痛苦,因為這恰恰是他們所迫切需求得到的東西:那些被他們視為理所當然、應當如此的事情。儘管實際上,這份所謂的“應當”跟他們之間並沒有哪怕半分的實際利益關聯。可是,在他們的認知當中,他們所堅持認定的觀點就是正確無誤的。於是乎,聽從他們的話語便成為了他們最為渴望獲得的結果。
而對於個人而言,二姐暗自思忖著:除開他們曾經給予過我的那些財物之外,其餘部分裡,真正讓我自己覺得“虧欠”於他們的地方在於:我絕對不能夠忤逆自己的家人,更不可以違背世俗的常規常理,甚至連一絲一毫“對不起”你的念頭都絕不能產生……
:()生而為人,於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