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旭又道:“我來京城之前不是說了嘛,我就過來走過過場,等我工作的事情差不多穩定了,到時候找兩個人頂我的位子,我就可以回江城了。”
方旭的這句話是實話,他是想著再等兩個月,等訓練營差不多已經穩固了,而且等學員們已經習慣了他那套訓練之後,他就找柏三爺幫忙,在御醫堂借調兩個人過來幫他看著。
而他自己,申請回江城探親。
“可是我等不了呀。”秦嵐有些嬌嗔道:“而且我這次請了長假,以後……都不回江城了。”
“什麼?”方旭一愣,“長假?這是辭職吧?”
“嘿,你猜對了,我辭職了,這一個月我一直再辦交接手續呢,累死我了。”
“你……”方旭瞬間沒了語言,對於這樣的一位娘子,他還能說什麼呢?
這段時間他們經常打電話,可這件事秦嵐是一點風聲都沒有透露。
“那你以後怎麼打算?”
“打算跟著你唄,你養我唄,放心,我飯量不大,不算負擔的,而且我還有存款哦。”
“……”方旭翻著白眼,堂堂一位區長,居然不考慮的直接選做家庭主婦?
這讓方旭無語的同時,心裡說真的,也挺感動,當然還有一些愧疚。
“為我,值得嗎?”
也許是聽懂了方旭這幾個字的意思,秦嵐沉默了幾秒後,颯然搖頭,秀髮甩動了幾下,含笑柔聲:“以前那樣的生活我都能夠過下去,還有什麼樣的生活我不能接受呢?沒什麼值得不值得的,只要是我願意的,我看準的,我就會緊抓著不放手,除非,你讓我走。”
兩個人在平時都很有默契,開口閉口都不談及其他的事情,更不會談及其他女人,包括芳菲和妙妙曼曼,兩個人自選當了鴕鳥。
可是不否認,在兩個人的心裡,誰也沒辦法去把那些事情給忘記,因為那件事就像一根刺一樣,紮在心中,雖然時間久了也不是那麼疼了,但這根刺會一直存在著。
這還好是大家年齡不小,看得通透,懂得很多,也知道生活到底是什麼樣的,如果換成一般的女人,年輕的女人,估計就不會這般選擇了。
兩個人默不作聲,誰也沒有再說話,就這樣相擁著,感受著對方傳給自己的溫度,還有那有節奏,緩緩的,卻非常有力的心跳聲。
許久,方旭輕聲問道:“你回來的事情,你父母知道了嗎?”
“嗯。”秦嵐點頭,“本來家裡是想幫我安排事情的,我開始也想做點事情,不過,一想到肚子裡面還有一個傢伙,我就想等等,等他先出來,把他照顧好了之後再說。”
“肚子裡這傢伙的事情,你父母知道嗎?”
“還沒說。”秦嵐搖頭:“其實我不知道該怎麼開口,如果我說了,我怕……我怕他們要求我們結婚。”
結婚!
多麼沉重的一個詞啊!
方旭眼皮子一跳,又沒了聲音,因為他心裡又想起了一個女人,潘悅欣。
這小八婆自從上次簡訊之後,就沒有再聯絡方旭了,時間過了一個月,她上次說過段時間就要相親吧,現在應該已經相親完了。
按照家族的一些規矩來說,相親之後差不多就等於定下來,這可不是普普通通見個面,喝個茶,同意就在一起,不同意就散夥那麼簡單。
也就是說,最近,潘悅欣也許就會定親了,定親之後選個良辰吉日就要成親,入洞房。
不知道為啥,一想起這個,方旭眉頭就忍不住皺在了一起。
本來這段時間忙的有些忘記,其實人嘛,麻木一點也好,忘了就忘了,大不了以後想起來後悔,暗罵自己當年不男人,可是,當這些往事再次想起來的時候,心裡就會特別的不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