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撫百姓,明確加以勉勵告誡;每當官府中抽調差役時,禁止狡猾官吏廣泛收斂貪求,以免導致百姓流離失所、凋敝不堪。應令河南府、開封府以及各道觀察使切實加以管轄監督;刺史、縣令不得因緣際會而額外賦斂、騷擾百姓。凡是關於刑獄之事,都希望從輕判刑。只等軍事行動結束,便商議優厚供給之事。如果德音節文中有未涵蓋的內容,應令有關部門分類列舉條件上報。”